試想: 我們上班族雖然辛苦, 但是至少每天還有一些自己的時間做自己喜歡的事. 每年還有假期可以休.
藝人呢?
如果是歌手, 你在跟周公下棋時, 他們可能為了趕發片期限, 不吃不睡的在錄音室裡和發行總監錄歌呢.
如果是演員, 你在和另一半約會時, 他們可能在天寒地凍的地方拍戲. 還要忍受長途跋涉以及水土不服的折磨.
如果是主持人, 你在欣賞她們所做的節目時, 她們可能為了要呈現更好的節目內容, 在會議室裡和製作人吵的不可開交呢.
這些藝人可能拿的薪水比我們多, 但是很多藝人的薪水都是要分給經紀公司的. 他們所賺的錢是犧牲自己的生活&時間所交換來的. (寫到這裡, 想想用自己的時間換來的金錢會有時間去花嗎?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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