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怎麼判?那是法律的問題,司法程序沒走完,陶子就驟下定論說判決是錯的,怎叫人全盤接受?同情弱勢的確是一種社會正義,但誰是真弱勢不能只看演藝新聞的炒作,必須理性以對,據實分析,拿賈小姐與一般真正的單親媽媽或弱勢女性斷然相比,令人不禁感嘆演藝新聞使人理盲而不自知,人人會演戲,孫家如此,賈小姐難道不是如此?姊妹們留給司法一點理性空間吧。另外,陶小姐言必自許為正義的化身,但想起過去陶小姐有過數次濫用媒體身份與資源為一己之私(利用公器發洩自己情緒、挺自己老公)發聲的嫌疑,那麼接受公眾的檢視與批判,想也是理所當然,何必在意。這社會很公平的。ps.陶姐是不是又要出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