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重點應該是在於價格,不該在打人。話說回來....當下如果覺得價錢貴或有不合理的地方,真的可以不用掏出錢買~ 雖然吃虧了,但是也不能說什麼,根據您的敘述,似乎連發票都沒拿到? 因為想要討公道就更加難了。不管怎樣在香港似乎經常出現騙人的事情~ 這對香港的形象真的很不好阿~
戴綠帽王子 wrote:我覺得重點應該是在於...(恕刪) 我覺得重點在於打人耶~~~價格店家要怎樣賣真的是他的自由~~~難道 7-11 賣得比家樂福貴你會去跟 7-11 吵架嗎???基本上我覺得打人就是錯~~~當然樓主要去討公道也不是不行~~只是~賣得比較貴這種事情不要說在香港~~光是台灣也很多這樣的狀況阿~~~不知道樓主在台灣是不是也會去跟店家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