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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賽德克.巴萊註冊商標 原民怒 - 電影公司怎能將原民文化佔為己有,作為自私的商業利益經營!! 拒看!!

我想純就去登記商標這件事,應該是本意良善的。
不然就等著看電影紅了的話,之後一定一狗票的海盜產品,一堆上面貼著賽德克巴萊字樣的衣服、周邊商品都會從對岸傾倒過來,因為就是會有台灣人去下單叫對岸工廠做來賣,賺這種錢。

至於原民怒吼,我想一是他們對於商標的意義誤解。登記的應該是字樣與圖形。賽德克幾字應該是聲明不專用吧,不然很難想像會通過。任何人如果以為自己的歷史文化,被別人註冊去,被搶走了,自己以後不能用,那當然會怒吼
二則是,電影公司跟原民的溝通問題了,利益怎麼均分,如何大家皆大歡喜都從此電影中獲益。這等美事,需要魏導的智慧囉
f8841010 wrote:
新聞上的報導都要想清楚
如果是指侵占"賽德克"這個名字
我想電影公司的確該批

但是

如果是單指電影的名字"賽德克巴萊"的使用權
電影公司做的事情是應該的

有問題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記者
再來就是無腦跟風的觀眾


的確,但新聞也非空穴來風,若如同swpoker大所言,只有註冊電影的造型字樣,那樣就沒有爭議。

若連相關產品都想佔為已有,我認為還是有損原住民的尊嚴跟權益,畢竟這名稱是屬於一個部落族群文化,而非電影公司的產品。
emt4887 wrote:
原本很期待這一部講述...(恕刪)


所以不要註冊

然後電影大賣

隨便人都可以賣周邊商品
這樣最棒、最公益???????
"96年12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住民智慧創作保護條例」"___________

看電視說 原住民對於莫那的死法對於電影最初採用日本人說法也表示不滿
就網友提供的資料是指專利部份
並不是 "賽德克.巴萊" 這幾個字
而是電影中有關 "賽德克.巴萊" 的圖形
所以我們可以用 "賽德克.巴萊" 這幾個字~並不違反
但是如果是用跟-- 電影中有關 "賽德克.巴萊" 的圖形-- 的話就會侵犯他門電影公司的專利

反正這年頭新聞看看就好
記者只求話題不求真相
所以我都是看網友回文的新聞
破鞋子 wrote:
到底是用 賽德克族註...(恕刪)

這樣也很奇怪"賽德克巴萊"是原住民語言
如果是特殊字體設計註冊沒爭議
如果是禁止"賽德克巴萊"一切延申用法
那就很怪
Awang28 wrote:
所以不要註冊

然後電影大賣

隨便人都可以賣周邊商品
這樣最棒、最公益???????


若如同電影公司聲明及swpoker大所訴註冊專利主要是針對電影標準字,這樣可以合理接受。

但若是全面禁止跟名稱沾上邊的相關產品,當然會損及現在就有的部落農會或原民的權益。

畢竟這名稱原本就不屬於任何人,而是屬於一個獨立族群的文化財產。

king2000 wrote:
這樣也很奇怪"賽德克...(恕刪)


查了一下 swpoker 這位仁兄給的方向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裡面果子電影所申請的種類為【商標】

我捉了兩個申請圖片

如下







破鞋子 wrote:
查了一下 swpoker 這位仁兄給的方向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裡面果子電影所申請的種類為【商標】

我捉了兩個申請圖片

如下


所以是完全跟商標字樣設計相同才違法,還是只要文字相同就違法? 兩者差很多...

有相關商標專利知識的網友能協助釐清解釋嗎?

以下舉例假設,有人生產『賽德克巴萊』相同文字的產品或營業場所名稱,但字樣設計不同,這樣是否就會被電影公司告!?

我很認真的跑去智產局看商標法, 法條文字都看的懂...但意思看不懂啊~
我不知道果子公司所謂的"電影標準字"適用法條是哪一個? 法條的保障限制效果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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