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 叔 wrote:說一件真人真事......(恕刪) 你們看吧有錢人不會在意那8萬的別說龍 wrote:你當然有罪呀?你怎麼...(恕刪) 是喔!我有罪喔那我可以找最近很紅的法官來審我嗎因該會變成無罪釋放吧sony9 wrote:我可以找人去<FO...(恕刪) 是阿被發現的話我就等於犯了教唆罪嚕
KO熊熊 wrote:看到那篇要3成回禮的...(恕刪) 天啊, 這讓我想到我家那台破爛機車, 已經是跟別人買二手的了, 居然還有人偷(要偷也不偷好一點的機車),正當遍尋不著機車蹤影時, 電話響了, 是警察局打來的,警察大人~你家的車在xx派出所, 太開了, 警察果然是人民的保母.二話不說趕往派出所領車, 做完簡單記錄後, 一位新進員警偷偷暗示我,這是不肖警察為了衝業績想出來的招數.原來"警察也是小偷"
KO熊熊 wrote:我可以找人去偷一輛雙B嗎然後打電話給車主說:我找到你的車了但是你要給我3成的回禮不給我的話我有權可以不把車還你...(恕刪) 理論上可以走在法律邊緣!!但是你太急了~.......所以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