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mima wrote:你對成大法律系撿到錢卻主張行使留滯權的女學生這樣的行為有什麼想法!?...(恕刪) 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是專門用來約束沒道德的人! 她在法律上沒錯, 只是道德淪喪而已!
ENDDY wrote:批評別人的同時,請拿同樣的標準要求自己,自己不是聖人,卻要別人當聖人的可笑的人好多....(恕刪) 這段話 讓我想到好像不會唱歌的人 就不能批評別人唱的好不好聽因為總是會有人回說...阿......不然你去唱阿大家在批評這件事沒什麼不對吧!!成大這學姐的確是在某些觀念有問題 既使他有法源依據
paul.mima wrote:成大法律系的同學們....(恕刪) 黃偉哲立委後來有說,是台南人,但不確定是哪個學校的!不是成大啦~~成大是記者亂寫的!黃偉哲立委的部落格http://blog.nownews.com/weicher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