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是真的,不是無聊人士杜撰的...其實我們應該很認真看待很多國家證照制度下,國家養了一批"菁英"超會唸書考試,但嚴重與社會一般階級脫節的人之前報紙新聞還報過,一個也是從小都是名校畢業,品學兼優,畢業即考上法官的年輕女法官,但可能專注於唸書或外表普通所以沒交過男友...在審理一件女友告男友性侵... ...後面不說了
king2000 wrote:最近法院一堆包,凸顯...(恕刪) 到是很想知道這女法官,結婚是如何行夫妻之禮的...女法官:你拿那傢伙要幹嘛... 救命阿 殺人了~這事情真扯,扯的跟我是虔誠的基度教徒,婚前是不可以有性行為的,一樣的扯
這不是笑話,是真實的事件.另外有一個著名例子是法官判通姦,出現這段妙文:”凡人之敦倫, 必先沐浴而後為之. 經查被告在房內並無沐浴之行為, 故顯見無通姦事實”...還好這法官沒有習慣拿情趣用品助興的癖好,不然他判通姦的案例大概都要搜出一堆電子塑膠懶才算數
台灣法官大多只是讀死書,只要考試通的過就好在判決方面根本是只會照六法全書上的字面意義然後再依照自己的想法來判決,對很多事情根本一知半解才會有很多莫名奇妙的判決出現.......理由都是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想法....都不曉得每一個判例都會成為以後的參考案例....下次有同樣案件的時候,被告律師可以用相同案例來反駁檢檢官我想已經有很多這種加害人會真的認為只要沒說不要就是代表同意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