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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法律追訴權] 很嗆嗎?

聽起來很白痴沒錯﹐不過我想他們要表達的是"不排除告你的可能性 (所以你最後快來先跟我私下和解)"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講更白一點,他就是沒GUTS去告,不然想告的人就直接去告了,還講有的沒的。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luzibin wrote:
講更白一點,他就是沒GUTS去告,不然想告的人就直接去告了,還講有的沒的。


李敖常常講完了也去告了
chiang: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幻天擎 wrote:
李敖常常講完了也去告了

所以李敖屬於有 guts 那一種

=== 黑人大法 又發威了,不得已在此回文 ===
a107338 wrote:
沒空討論中途收費的事
改天再開一篇討論

OK
但是先說好,不要動不動就黑人,也別為難管妹哦,還有,別搞到自己被停權也蠻重要的

別說龍 wrote:
存證信函是什麼東西??

不知道耶,要發存證信的是開版的樓主,問他應該比較清楚
別說龍 wrote:
存證信函可以拒收

意思是管妹可以拒收樓主的存證信嗎?
掃垃圾 倒垃圾 / Shot down ★★★★★★★★★★★★★★★ 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
sj1940 wrote:
會這樣說,應該是提醒跟警告的意味比較多吧?

偷偷小聲說一下,發存證信給管妹比較嗆

沒事,下面的繼續
)



最近比較忙

沒空討論中途收費的事

改天再開一篇討論
sj1940 wrote:
會這樣說,應該是提醒...(恕刪)



存證信函是什麼東西??存證信函只是A方訴B方一件事讓郵局擔任見證的第3方而已(郵局只保存1年喔)!

郵局是法院嗎?郵局是警察嗎?存證信函可以拒收,拒收等於B方不知道A方想說什麼!

還有律師函,怕這個就更好笑了,律師函只是律師寄給你的"問候信"若內容使你身心恐懼,可以告他恐嚇!
懂法律的人應該都知道沒什麼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玩意

法律有明定追訴權的期間

不會因為講了這句話時效就會中斷



暫時不告等同保留
說出來真的只是丟人現眼
我想媒體也該負點責任
a107338 wrote:
不...一點也不嗆而...(恕刪)

我一直在等密醫來告我
但他說要有人幫他出律師費
見鬼了時薪500丹3000丹月薪400k出不起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努力工作要加薪 wrote:
月薪400k...(恕刪)


他沒說幣值是什麼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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