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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這種案件了!3歲童遭性侵喊不要!法官:「未違意願」撤回更審

aramis8402025 wrote:
http://www...(恕刪)

法官願意生個女兒

讓人糟蹋看看嗎?

法官說:因為網路嘴砲說女人說不要就是要

所以實際上是要
在象牙塔呆久了
都變的不食人間煙火了

只會玩文字遊戲,不然就是懶的動腦筋
不適合法官是少數嗎?很懷疑
司法改格有效嗎?也很懷疑
很多事情不要只看表面,看標題就下結論不是合乎邏輯的思考方式吧!等看完判決書再下結論會比較中肯,不然只是

流於情緒性發言而已!
我們來研究,

看如何讓法官不能說不要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furious wrote:
很多事情不要只看表面...(恕刪)


那把判決書轉貼來看看吧~
lovet3 wrote:
我心目中理想的法律
性侵七歲以下孩童->唯一死刑
法官收賄->唯一死刑


在加一條:
監督司法的機構失職->唯一死刑


問題出在自由心證,
而自由心證問題很多,
有的說出在法官制度,
法官是考試制度與資歷下產生,
其看事的角度和律師往往會不同

其實自由心證並不自由,
也許在台灣什麼事多太自由了.
懶得看判決書 = =
基本上說發回更審
和一二審法官看法不同
一二審法官是判強制性交罪的



那表示就一句話而已
"法律見解不同"
台灣判刑基本上是看法官的
同樣的罪到不同法官手裡
判的不見得會一樣


我只想知道該名法官是男是女
別又是女法官了~~~
非性別歧視
而是摸奶10秒和之前女童案
都女性法官
是不是又要請記者來了

阿母 哇滴佳


這個板面不是很多記者嗎
象牙塔內的

高收入 一群

不吃人間煙火

好高尚的一群人

所有都按照 書 走


把他們放在 現實的社會

相信比屎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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