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hur0224 wrote:樓主一開始提到的過度追求,導致對方不舒服,這種不舒服會讓另一方感到是被騷擾,而這種騷擾在男女追求當中,就是一種性騷擾。 假如有前因,那或許是但就你上篇所述(10F)"男女追求當中,就是一種性騷擾."並無舒不舒服的因素.所以性騷擾並不成立男追女可能造成性騷擾,不代表男追女就是性騷擾vul4 wrote:所以我走在路上看到一...(恕刪) 可以阿,只怕最後變成性騷擾的人是你了..
14F就是在補充說明10F的蘊含意義,你要跟樓主的主題連貫起來看,不要斷章取義。heavenkings wrote:假如有前因,那或許是但就你上篇所述(10F)"男女追求當中,就是一種性騷擾."並無舒不舒服的因素.所以性騷擾並不成立男追女可能造成性騷擾,不代表男追女就是性騷擾...(恕刪)
Arthur0224 wrote:性騷擾也是騷擾的一種,在男女追求過程當中,其實就是性騷擾.(恕刪) 愛情本來就是一種"性騷擾" 想要占有對方就是原始的想法只是程度問題你能不能接受對方不喜歡你的行為而停止做出同樣的舉動?而讓對方產生不舒服的標準應由法官和一般大眾所認定的原則來判斷,但那種摸胸10秒無罪無厘頭的就算了
Arthur0224 wrote:14F就是在補充說明...(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01離題就是如此頻繁你不把前因寫出來,看你那段文字的確就是如此畢竟你跟樓主不同一個人,我是斷誰的章?斷你的章...頭一篇也不是你寫的斷樓主的章....我沒有啊....
我10F的發言是針對樓主的主題來說的,而你11F是針對我那句話來說的,這樣你覺得呢?heavenkings wrote:不好意思,因為01離...你不把前因寫出來,看你那段文字的確就是如此畢竟你跟樓主不同一個人,我是斷誰的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