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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爭梧桐妹法院裁定孫志浩為主要監護人

mlyf1tbmob wrote:
法宫的決定
女的要去赴美照顧
怎麼不男的赴台照顧
...(恕刪)

法官沒有決定女的要赴美照顧,你標題不就寫了:只有判孫志浩為主要監護人.....

這個有討論的價值嗎?
爭梧桐妹!好爛的新聞事件 都沒有所謂的高潮 補教人生有"喇舌"的梗 (這個梗還真不賴呀!)

Jessica... she's a real barbie... right? ^^
Mask1491 wrote:
說實在如果女人都ok的話就不用要求贍養費


這案例 是男方向女方要求贍養費....
mlyf1tbmob wrote:
孫志浩提出的女兒教育計畫,比賈靜雯更能提供較高的生活照顧資源,...(恕刪)


在美國上學 大學之前都是免費 國家出的

只有負擔書本費 伙食費

在台灣還要 補習費

賈 還要去飛來飛去 台灣 對岸 賺錢

當然判給 孫 因為可以就近"每天照顧"

這婚姻是 自找的無可埋怨
虎死留皮,人死留名....

圖的除了是親情之外,還有一個不會臭掉的名聲...
眼殘看成...悟空妹了!

話說.這家子的官司鳥事可以成為新聞????
版大所知資訊會比法官來得多嗎?
只是單以好惡來評斷事情,
似乎跟陶xx一樣,
令人覺得無聊。

只有賈,生得出來梧桐妹嗎?
再說,演藝圈很亂的,
大麻、嫖妓、一堆狗屁的事,
判給在演藝圈的賈真的有比較好嗎?
賈能二十四小時陪在小孩身邊嗎?

相信法官的客觀、公證,
不是所有的法官都爛,

如果每個人事後都對不利於已的判斷,要求總統干預司法,
欲藉媒體第三人之力量來影響法官心證,
請問,天理何在,這種翻臉不認帳的態度,
好比賭輸翻桌一樣,卑鄙。

況且,陶xx跟賈xx算那根蔥呀
有大頭症嗎?

立委也夠無聊,不關心快活不下去的低下階層之民生問題,
卻插手關他人的家務事,
這種立委下次絕不投給她,也不投給這種政黨。
女方,工作繁忙,沒空陪小孩。
若不工作,因為沒有贍養費,養不起小孩。

男方,有錢有閒,可以每天在家陪小孩,
可惜,素行不良只會教壞小孩。

結論:可憐的小孩。
好好的一個小女孩,

怎麼小名會叫"無頭妹"阿??

一天到晚無頭來無頭去的,

看來這個小名不太吉利........
不需要去管別人的家務事吧
當事人會搞成這樣,自己也要負一半以上責任
還想用群眾的影響力去干擾判決,行為不足取
賈如果真為小孩好,就應該跟孫恢復互動關係,而不是想要干擾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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