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科罰金可以代繳嗎?易科罰金不是刑法刑罰之主刑,而是判徒刑或拘役,可不可易科罰金,最後還要看執行檢察官准不准。所以報到當天要帶身份證驗明確實身份,因此,一定要親自去報到。親屬可以去代繳易科罰金的情形,是因當事人正在監所服刑中,而可請親屬去代繳,但必需是血親三親等、姻親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才可以。所以縱使是易科罰金,仍一定要親自去報到不能委託他人代繳。資料來源:天秤座法律網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1063受刑人聲請易科罰金須知一台端所受本案判處之有期徒刑○月/ 拘役○日,得依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規定,聲請易科罰金。二台端如聲請易科罰金,請於○月○日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新台幣○○○元及身分證,親自前來本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如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三本署對於易科罰金之聲請,經核符規定者,即得准許,毋庸請託關說,除易科罰金金額外,無需繳納其他費用。四易科罰金應繳之金額,應一次完納,如無資力一次完納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分期繳納以一個月為一期,受刑人遲延一期不繳納者,檢察官得撤銷分期繳納之許可。資料來源: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http://www.tph.moj.gov.tw/ct.asp?xItem=157240&ctNode=5104簡單說,不要說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不能幫他代繳,就算本人知情,除非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情況,不然他的兄弟也是不能幫忙代繳的。所以即使今天有人用兄弟幫他代繳,只要他沒有出國或重病或被關,這也是享受特權。
如果~~那個"意淫"算是美女的話!!可能可以勉強代繳...但是~~明明是個潑婦!!應該會想要"關到滿"吧!!果然是~~濫蘋果裡~選一個比較不濫的!!??不知情+感謝~~~不如...證明不是"練洨話"!!
smallsea wrote:台端如聲請易科罰金,請於○月○日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新台幣○○○元及身分證,親自前來本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如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 雄市副市長李永得今天受訪表示,實在是「不捨得也認為不值得」邱議瑩坐牢,所以才請邱的胞弟代繳罰金。瞬間破解
satff wrote:雄市副市長李永得今天受訪表示,實在是「不捨得也認為不值得」邱議瑩坐牢,所以才請邱的胞弟代繳罰金。瞬間破解 不知道你所謂的破解是指什麼?還把配偶劃成紅色就更難令人理解了。還是你有所誤解,李永得根本不是邱議瑩的配偶,只是男友,OK?今天是邱的胞弟算是二親等旁系血親,所以如果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確實可以代繳。但前提是當事人有意願要繳,而且有在國外或患重病等正當理由,我還沒聽過「不爽繳」是正當理由的。你如果是一般小老百姓,要不要試試看去跟檢察官講,說:「我姐不爽繳,我幫她代繳。」正常情況檢察官只會說:「喔,不爽繳那就依法執行(送去關)吧!」這只是顯示有人在享受特權、還欺負一般老百姓不知道狀況,並大剌剌的出來炫耀罷了。
smallsea wrote:不知道你所謂的破解是...(恕刪) XD..本來我還沒找到我剛貼的那段話之前本來是想賭要不是邱自己繳或是李幫忙繳結果後來才google到是邱的弟弟幫繳我才說瞬間破解我的猜測已修正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