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北韓由一人專政,這個掌權者控制假的領導階層擁護他,
然後政權父傳子、子傳孫,聯合國也承認它是共和國。
對岸的是由少數一批人掌權,互相選舉選出一個領導人,他們也自稱是人民共和國,
實際上其統治權力人民根本無法影響,也沒有自由選舉的制度。
有的是君主立憲,君主仍在,但是沒有實權,也影響不了民意和選舉結果,例如英國、丹麥等等。
但也有像泰國的例子,他只要有心還是可以影響選舉結果,
甚至人民選出總理,泰皇有意見還是可以發揮影響力讓他下台。
台灣、美國這些國家,只要有人願意參選,有足夠的人願意選他,他就可能拿到統治權。
但是這個統治權是有期限的,時間到了還是要下台。這樣的自由選舉制度才是原始的共和制。
治權從全民授權而來,治權有時間限制才是共和。
以上是談法理不是講政治話題,請站方別緊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