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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明年起,業者有權2天內提出正當理由拒絕下單。

又是一群只看自己想看的部分
然後曲解意思

請問正當理由
有詳細去想正當理由是啥嗎?
不小心標錯價 叫正當理由嗎?
不小心殺了人是不是不用被關

所以要想搞清楚正當理由是啥
請自己去找資料吧
包含駭客入侵
但是不包含不小心標錯價

如果照原開版大的意思
亂標價都可以
那整個網購市場就整個被毀掉了
我今天標價1000元
明天可以以不小心錯標 回復原價10000元讓消費者買單
多賺阿

這個新的公告條例並沒錯
需要保護那些有正當理由的業者
比如證明被駭客入侵修改價錢 就可以不受罰
但是卻被一些人誤解
認為"不小心"錯標 也算正當理由
根本就是自己亂解釋

ps. 想要討論 至少也要知道經濟部公告訂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的內容吧
沒看過就在那邊胡謅
明明有利消費者 卻亂解釋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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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型化契約解釋原則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三、商品資訊
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為契約之一部分。

如此就可故意標錯價,炒熱新聞,免費廣告。兩天的時間,可節省多少廣告費。
業者是否涉嫌詐欺???

小蝦米永遠是鯨的食物

此次阿婆事件:不理--認賠出貨--(私下)嚴審再複審
水面上阿莎力-贏得多少美譽
水面下誰知道???



bluemenco wrote:
又是一群只看自己想看...(恕刪)


那以後每個廠商都說被駭客入侵不就好了,反正消費者也看不懂那一堆紀錄資料,就算打官司,法官也看不懂,叫專業的來看還要再付一筆錢,分析又要再花一段時間,多美好多正當的藉口,這條例一訂,以後廠商就有可亂玩的空間了。
tkukuo wrote:
那以後每個廠商都說被...(恕刪)


這就所謂一些外行人做專業事,沒有萬全的想法還硬要做~
andy chiang
tkukuo wrote:
那以後每個廠商都說被...(恕刪)

像蘋果那樣大的業者會隨便說自己的系統容易被駭客入侵嗎?
駭客入侵只為了改那台價錢?
真的不要純幻想啦
john07658724 wrote:
這意味就算賣家真的標錯了商品價格,只要及時提出正當理由,就可以不成交,值得網購族注意。


明明字就寫出來了

只要今天我原價900

特價680

賣了兩天發現效果奇好

通通把價格改為860

就說我打字打太快標錯了

那些買的就乖乖吐錢吧

實在太爽快賺到廣告又賺到錢

記得所謂的正當理由是被駭客攻擊等等
價格打錯不算是 正當理由 的樣子

dreamyu wrote:
那些買的就乖乖吐錢吧

實在太爽快賺到廣告又賺到錢


這位大大您忘了網購的消費者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貨嗎…
廠商真的這樣做消費者可以取消訂單,再不爽一點,等貨送來了再退回去…
這樣廠商是有賺到嗎…
歡迎光臨 Duke 的 543 而已… http://dukechuang.pixnet.net/blog
shanchieh wrote:
對。聖賢都會有犯錯的...(恕刪)


大推 + 100

業者該檢討的,是自己系統上的問題與內部稽核的問題,而不是消費者。

再加上正當理由誰來認定? 今天程式碼寫太爛,我的理由是工程師太蠢太天真,這算正當理由嗎?

把重要價格上架工作交給工讀生沒有進行核對,理由是沒錢請稽核人員,這算正當理由?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這個規定保護業者,我想也是很合理
但政府對"業者"的建議,處理動作真是快啊...真的很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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