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車直行.對向車道的一台轎車要左轉...(那個路口的紅綠燈是有左轉燈的.燈號還沒亮車子就要左轉!)
我來不及剎車就犁田了.但是我們雙方的車子都沒有碰撞到...
然後對方駕駛有下車扶我起來.並且報警!
警察來了之後.原本也是要做筆錄的....
對方駕駛問警察~依照你的經驗.誰對誰錯....
警察說~都有錯.你未依規定燈號左轉..但是看剎車痕的長度.我應該有超速....
但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他佔的責任比較重
對方很阿沙力.他說警察既然說是他錯比較多.他賠我錢~
他說他在趕時間要去開會.沒時間做筆錄..先賠我2000修車.看醫生.並且給我他的名片.如果不夠再打給他!
沒去修機車.因為只是擦痕.車殼沒破..手肘+膝蓋多處擦傷.掛急診去擦藥..掛號費好像500...!
拿100元買餅乾去行天宮拜拜收驚.捐100元香油錢~~
剩下的1300放進皮夾裡.提醒自己下次騎車要小心

我真的不知道沒帶行照駕照可以用規勸的耶
我生氣的也不是對方沒吃紅單
只是警察一開始就沒有很想做筆錄
雖然告知我是對方的問題
卻要我和解付對方的醫藥費
然後跟我說保險會付
要不是後來我堅持做筆錄
可能連保險公司都不會理我
在等待保險公司的同時
我還跟警察說等一下
我已經通知保險公司
請他們來處理
警察卻說,你叫保險公司來幹嘛
不用叫他們來
然後一直要我跟她和解
如果照pitcrew大大的說法
也許連那張和解書都無效
而保險公司的確是依據報案聯單來處理的
如果我沒去做筆錄
可能連那張單子都沒有
說真的~事後搞清楚事故的流程後
對於警察這樣的處理
真的不是很高興
也希望將這樣的經驗分享給大家
現在事情告一段落啦
一切都交給保險公司了
我損失的就是
時間
明年強制險的優惠
以及車身上的刮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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