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erker wrote:可是也些房東在契約上...(恕刪) 管他那麼多逃漏稅就是逃漏稅................逃漏稅是他...又不是你......如報稅所增加的負擔需補交該金額這比較專業。問律師...打電話0204那一種付費的
baserker wrote:可是也些房東在契約上註明不可以申請減免所得稅用,如報稅所增加的負擔需補交該金額,不知道這樣不合理的條款還可以檢舉嗎? 我有想過這個問題。契約上寫的〝不得申請減免所得稅用〞這一點應該與現行法律相違背,印象中這樣就不成立。那在搬離原住所後,把契約書的影本拿去給國稅局,國稅局應該就會主動去調查了吧?至於房東要追討金額,反正都搬走了,要追也追不到了。但前提當然是房東很機車而你又搬走啦。
如果你是房東,你的房間都租滿了,生意興隆,不缺房客,你會自動降價嗎?如果你是房東,你讓其中一個房客降價,但是總有只包不住火的一天,其他房客知道了,大家也吵著降價,你會自動降價嗎?如果你去買東西,你發現前面的客人買的比你便宜,後面的客人也買的比你便宜,只有你沒有降價,你還會繼續去這個地方買東西嗎?如果我是房東,不管什麼情形,是絕對不可能只對一個房客降價,要就是全部降,不然就是不二價!還有人說可以去檢舉房東,我覺得不用太天真了,小弟在外租屋快十年了,換過的房東也有N個,交房租都是直接交給房東,就算我自己也有紀錄除非也要有房東簽名才有效,但是這在一開始租的時候,房東都有說明過,你堅持要交房租要房東簽名證明,就會直接調高房租,不然就是不租你。
sony9 wrote:是啊檢舉可以增加稅收...是啊檢舉可以增加稅收自己又可抵稅...........這才是水幫魚.魚幫水(恕刪) 唉....能買屋的 誰要租屋啊. 換房東 應該是最簡單的事情吧.我要是房東 就會下 逐客令了, 好房子 合理的房租 就是會找到, 適合的人快點搬走吧...說一下 你的地點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