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可以,但她不一定違法,大家不知道在競選服務處前的路邊停車位,是可以向公家租用的嗎?每位每月好像超過萬元吧(北市我不確定,北縣我有經驗,但金額記不得了),她應該已付錢租用了吧,否則不敢將旗幟放上,那台車應該也是裏面的,若已租用,就不會開單,
三貓之僕 wrote:侯選人直接把競選總部門前的停車位塗掉… 我想這是有可能的我家這邊就有1樓的鄰居(普通市民)跟市府溝通一下要做車庫, 就把他門前的停車格取消掉 並劃設紅線其他有開店的鄰居看到有樣學樣, 也去申請在店門口劃紅線禁止停車看來塗車位還滿容易過的樓主的案例車位沒有塗銷應該還考慮到要保留停車的打算 只是這樣不把車停好的行為讓人反感我家這邊的競選總部常常就一堆人, 重要時刻才跟著候選人的造勢車隊出巡平常也沒事幹, 就閒晃 聊天 擋路 +抽煙 喝酒...一群人聚在那裡亂糟糟的讓人感覺也不好
你說我讓你看不清楚 wrote:路霸還沒被檢舉樓主已經先被檢舉了...(恕刪) 這樣會被檢舉? 糟糕, 犯了哪條版規啊? 我以為已經把版規看的很清楚了說...板上何不食肉糜的人應該不多, 能體會小市民苦尋不著停車位的痛苦才是吧, 這無關政治, 更無關黨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