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lstally wrote:只能說衰,地主也太離...(恕刪) 我想你沒種過田吧台灣人超愛貪小便宜看到路旁的東西只要四下無人就是下車拿走我家就有一塊地在路旁放給他荒廢反正種啥都是被路人偷光----------上個月還在麻豆看到兩輛高級進口車停在路中央7~8個人直接翻牆進去古厝偷荔枝
中國政協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台港澳僑聯絡委員會召集人倪子川,三日來台招商兼旅遊,在新竹市住宿飯店附近的超商,連偷兩次每個價值九十九元的BB霜,店長發現後,將他扭送警方,隨後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考量他犯案情節輕微,加上坦承犯行,深感悔意,同時與被害店家達成和解,店家也不再追究,予以職權不起訴,將他釋回。檢察官許恭仁認為倪子川犯後態度良好,基於微罪不舉,依職權不起訴,當庭將倪開釋。許恭仁檢察官為中國小偷開創了一條【康莊大道】,福氣啦!
真的假的啊!這樣判喔偷挖竹筍判七個月?那酒駕撞死人不是才判2年半偷3次竹筍等於一次酒駕撞死人哇~撞死人CP值真高啊這樣的判決先例以後大家都不敢偷竹筍了法官真是為農民著想啊難怪很流行酒駕撞死人...>>原因竟是園藝鏟子可成為竊盜的犯罪攻擊武器奇怪了台灣法官不是很愛說沒有殺人之前不可以給人定罪嗎這婦人又還沒用鏟子"鏟死"別人怎麼可以用這理由呢?
chusam wrote:奇怪了台灣法官不是很愛說沒有殺人之前不可以給人定罪嗎這婦人又還沒用鏟子"鏟死"別人怎麼可以用這理由呢? +1...如果這個理論成立的話,所有男性國人都要小心了,會被判強姦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