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撲克餐廳其實就是All-in俱樂部的台中分會,被抄後上星期六還是有舉辦紅龍盃的100人大賽,就像之前的麻將大賽最後被判無罪一樣,似乎有意思要跟檢方論法博正名,只怪台中大墩路最近太多事情 了...這家店才會遭殃被拿來開刀。身為一個德州撲克的愛好者,我不認為打一場德撲單桌賽時間起碼1、2個小時,花費300、600元參賽費這樣的"運動"算是賭博,我說"運動"是因為在國外它真的被視為是一項室內競技"運動",以時間及回報率來說,玩一場德撲絕對比你過年去百貨公司花2000元抽"福袋"中黃金或去廟裡繳幾百元"擲筊"中88萬(納悶這些活動為什麼不算賭博?)更需要技巧及時間,更重要是比賽中諜對諜及唬人的藝術所帶來的娛樂性及刺激感更是無價,個人認為它的技巧更甚麻將,當然,我也反對學生甚至有經濟能力的人打現金的德撲(籌碼:現金 1:1),就像明明是分楚河、漢界來比賽的象棋,偏偏有人要比推桶仔來一翻二瞪眼,如此的就真的如賭博般投機。
德州撲克 比賽方式有很多種 二個人也能比賽二個人比的叫 hand's-up標準的跳盲方式的比賽,二個人也要玩很久才能分出勝負。 籌碼一人分2萬(籌碼只代表分輸嬴的工具,不是現金)大家下盲注比技巧,一個盲要跳個15、20分鐘,會玩的人起碼跳個3、4個盲才分出勝負,你的籌碼全被我嬴走了,這場比賽就是我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