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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離婚後男人財產至少一半歸女方的,welcome

我是不反對啦
但是如果財產是負值
那分一半給女方要不要
有很多人是這樣幹的喔
真的要分我覺得分的公公道道的比較好,
將男女的財產總合加起來除以二比較合理,
但如果女方為了家庭已和社會脫節,
那男方必須支付一定程度的扶養費給女方...
貓持反對意見._.

貓對於現在女孩常常是有利可圖的時候就說"男女平等",
無利可圖的時候就"你是男生耶,這種事情你去"...感到很感冒= =+
停權計數:3次
我同事辛苦賺錢...薪水拿三分之二給老婆
老婆跑去養小白臉............
我沒記錯的話
在美國,贍養費是財產多的那一方付給另一方
而不是單向的男方付給女方
婚前要有婚前協議
兩人協商好看有萬一是要怎樣
大多數女人都是比較弱勢的一方
所以要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是為了哪一天有了萬一

忘了從哪裡看來的
結婚前要去刷存摺
有了萬一, 這個數字表示是自己的, 跟對方無關

BTW, 本人非常非常不屑于冠華作為 <--算情緒性字眼嗎?
方文琳加油!
我印象中
當初西方國家例訂的離婚財產分配
就是因為體恤當時女人幾乎都是在家做家庭主婦而沒有工作的情況下
如果一離婚女人等於沒有生活的依靠
所以才定說男人要把財產分一半給女人
這種旨意是相當有道理的也相當好的

不過隨著時代的變遷和觀念的改變
我也不覺得一定要固執以前這種離婚財產分配了
如果硬要這樣做,受傷害的也不會光是女人了!!

題外話: 男女平等女男平等,殘酷的說,不可能平等的!!
名稱 只是個願景
硬性的規定不能算是真正的平等,何況你還是說男方財產一半給女方,而女方財產還是女方的.
也有不少例子是女方貪圖財產婚前一付完美妻子的樣子,結婚後馬上擺爛一付要我走就給錢的樣子
湯瑪斯與德雷莎 wrote:
這世界本來就是女人比...(恕刪)


錢多的給錢少的一半

要不然就是兩人加起來除以二

這樣比較公平

況且,很多男人是家裏不開伙、難道不能出去吃嘛?

不過我覺得夫妻之間的事情,變成拿來搞知名度的時候,兩個人都不好
特權,充斥在整個社會裡面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又轉過來咬你…
唉 看了這篇
感覺...
男人真命苦阿
不含LP,哪來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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