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168 wrote:
你如果要堅持不和解,那你事後還要自費3000元,
申請車輛鑑定,然後再到鄉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不賠,你就要
提出告訴、出庭。總而言之,你不划算。勞心費神
那你就堅持告到底,你勞心費神,對方又何嘗不是
只要檢附好所有證據,大車撞小車,轉彎車不讓直行車,他一定輸的
你態度要強硬一點,一付豁出去的感覺,氣勢要壓過對方,
不必怕,你不會輸…
FELIX.
1.報案一定打110不要直接打當地派出所或警察局電話.因110一定有"電話紀錄"
2.先把時間說出來:當兵有教過 人 時 地 物 何,並詢問多久能到.時間過了還不見警察來到,就再打一次並說明這是第二次打,機車一點就補上"記者都到了......"
3.如果是撞傷人,一定要親自報案並報出自己的名子,這對往後的刑責跟賠償有很大的幫助喔!!
4.不要相信警察的照相技術一定要自己蒐證;之前同事的車停路邊被砸,去備案,保險公司要照片,第一次去要照片說"相機被另一個同仁帶出去"再去要時說"已經被洗掉了".....連道歉都沒有,你又能怎樣.最後還是用同事自己手機拍的!
5.再筆錄的最後一定要寫上"保留所有的法律追訴權".
最後 還是要說 出事了還是要"報案""備案"有些保險公司的職員還比警察更機車咧!!!
當時剛換新車 , 才剛上路就在承德路那邊被一台酒後駕車的撞屁屁
當時下車查看 , 發現右後保桿有掉漆
當時因為是新車 , 所以當然要計較啊
當時他不停車還想開走 , 於是我立刻衝到他車子前面擋住
並要求他下車處理 , 同時打電話報警
當交繳警來了之後 , 要求雙方出示駕行照
然後開始詢問當時發生狀況
問完之後 , 交警便把現場狀況畫在肇事資料表上面作紀錄
然後轉至當地管區派出所處理 , 狀況來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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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弟並非肇事者 , 所以警查要求我自行開車跟隨警車回派出所
而對方則坐上警車 , 回到警局 , 警察說要分開作筆錄
於是叫我先在外面等 , 這是什麼作筆錄的方式啊?
後來等了約10分鐘 , 警察叫我進去
進去後第一句話是 , "就和解吧 , 反正車子也沒受到嚴重傷害"
我說"車子是新車,才拿到第3天,如果是你的車你會怎麼辦"
警察沒說話只是皺了一下眉頭 , 於是我又補上一句話
"他是酒後駕車,這條你總不能用和解了事吧"
警察竟然回答我 "對方是大卡車司機,駕照對他來說很重要,辦他的話要他怎麼活"
警察這麼一說我就知道對方一定有某種力量 , 所以警察才會如此
甚至警察還請他抽煙呢!!
這個狀況真的把我惹毛了 , 分局長在旁邊竟然也沒挺身處理 , 任憑警員隨便處理
於是小弟就打電話給小弟舅媽的弟弟 , 當時他是任職在警政署的督察室
於是將狀況全部轉述 , 他叫我在那邊等一下
於是過了1分鐘 , 分局電話響起 , 只聽到分局長接起電話第一句就是"學長好"
然後就是一堆的"對不起"及"不好意思"跟"我會處理請放心"
掛完電話後 , 要求警員讓開他親自處理
當然啊, 後續處理當然都是要求對方作出合理賠償
對方也是嚇一跳 , 還是乖乖的賠了小弟4500元
離開分局時 , 分局長還出來道歉
讓我深深感覺到台灣警察的黑暗
但並非所有警察都是這樣 , 也是有好的
只是老鼠屎太多了
好了,好不容易把警察叫來了(之前他謊稱已經報警,結果條子一直都沒出現,直到我自己打去報警才來),結果混蛋條子在旁邊作他的筆錄,叫我們自己"橋",然後那個假車禍的王八蛋,因為圍觀的人越來越多,連警察都來了覺得事情麻煩,趁警察不注意就對小弟動粗,馬的,警察知道了也只是說"有話好好說,不要動手動腳"。X!我叫了警察來,結果不能保護我,只在旁邊寫他的筆錄,最後還落下一句"你們自己和解吧",我都不知道我們每年繳稅養一群只會開罰單的廢物幹嘛。最後因為親戚有認識道上混的才擺平這假車禍混蛋。
發生車禍叫警察來?還不如打電話叫朋友叫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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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什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