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說學生是遲到大王的那個人,的確是白痴。評斷人時,多敘述事實,少使用人身攻擊,而且好歹也給別人一點面子,竟然公開批評,有這種必要?以為在學校就可以不把學生當人阿?大家想像一下,同樣的情結,如果發生在滿是成年人的大公司裡,用屁眼想也知道,那可是一件非常羞辱人的狀況。2.我從小也是鬧事的種,但也沒有因此(無論合理或不合裡)留下任何負面心理(我甚至鄙視班上那些羞恥心太強的好學生,隨隨便便就哭),雖說如此,我還是有辦法判斷,哪種懲處合理,哪種不合裡;有些懲處,本質上帶有大人對小孩子隨意放肆。基於這樣的經驗,我倒是對學生告老師,老師被判40天拘役沒什麼意見。最後,雖然那小孩的確是個廢渣,但也不要小看任何加諸在小朋友身上的負面經驗,縱使是那些看起來堅強的小孩...p.S.回想起國中被懲處的快樂時光,其實,當時無論功課好的或功課不好的,都是以一種趣味的心態來面對懲處,別說我們無恥,那是一種排遣心理的方式,而且也逗得老師愉快,例如被打的模樣就是個笑點,甚至還會比賽被逞處的紀錄,班上一個最高記錄的女生(交互蹲跳150下),甚至還會誇耀自己的紀錄(她最後上了輔大西班牙語系,學生時期就已經在大公司做翻譯,逞處第一名就代表她不優秀?那倒未必)。p.s.2 我發現年紀越大,反而面子越厚,如果現在有人拿以前老師對我的手段,我肯定告到他破產
遲到是事實,大王是美稱,為什麼聽到「遲到大王」會身心嚴重受創、不能自己?如果大王兩字太過震憾,那以後改稱「遲到同學」或「遲到先生」會比較平易近人嗎?又如果問題不是出在後面的大王、同學、先生等稱謂,而是出在有「遲到」兩字被認定是負面批評,那是不是表示以後老師遇有學生遲到,也不可說出「遲到」兩字呢?這真是有趣的案子,充滿哲學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