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終究是人而已,不是神,所以警察也有好的跟爛的,老師也有好的跟爛的,醫生也有好的跟爛的,甚麼樣的職業,類別,身分,都有好的跟爛的,老鼠屎總是壞了一鍋粥,一竿子總是打翻一船人,人啊...................................
按照文章出處,他是台北的警察~有時候真的會覺得,到底是社會的問題?還是制度出了問題?還是品德教育出錯?(不然統稱為人性的問題?)明明大家一開始都是滿懷熱情的~剛畢業的菜鳥警察,剛分發到學校的年輕老師,剛拿到醫生執照的準醫生......等等等這麼多各式各樣的職業,社會大眾都給予敬重與較高的道德標準,因為他們身負重任~怎麼搞到最後都會有人為了私利而貪贓枉法?鑽法律漏洞?警察成了有執照的流氓,老師會性侵學生,醫生忘了甚麼叫做醫德,律師可以昧著良心睜眼說瞎話?初出茅廬的熱情......是被誰磨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