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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奢條款,三日公告施行上路

2bod wrote:
「禁奢條款」又被稱為...(恕刪)



前幾名大戶 已經不歸 台灣政府管轄了
~~~以上所言 未經查證 千萬不可參考 否則後果自理~~~

2bod wrote:
「禁奢條款」又被稱為...(恕刪)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iceman_lin wrote:
前幾名大戶 已經不...(恕刪)


這才是令人唏噓的地方,太可恥了
2bod wrote:
這些滯欠大戶的每月生活消費,也被限制。北區包括台北縣市、基隆、桃園、新竹縣市,每月為二萬四千元。中區包括台中縣市、南投、彰化、雲林,每月為一萬五千元。南區包括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每月為一萬八千元。東區包括宜蘭、花蓮、臺東,每月一萬六千元;離島包含澎湖、金門、連江,每月一萬四千元。.(恕刪)



媽的~沒苗栗
是看不起我們苗栗人喔
非洲向人 wrote:
我怎麼會看成禁薯條...(恕刪)


我也是看成這樣+1

中午沒吃啥東西正餓著呢!
2bod wrote:
「禁奢條款」又被稱為...(恕刪)

我以為是禁吃薯條條款,想說連薯條也要禁...
超萌系美少女Mini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MiniLin.fans
M356 wrote:
我以為是禁吃薯條條款...(恕刪)


小弟也看成禁薯…
想說地瓜終於要大反攻了

訂這麼多條
最後還不是一句
"人力有限,無法顧及所有受管理欠稅戶"

這裏是台灣哦
b11315 wrote:
禁薯條+1如果真的禁...(恕刪)


禁薯條+1 我還在想那賣鹹酥雞的怎麼辦勒
phy12345 wrote:
媽的~沒苗栗是看不起...(恕刪)



我覺得應該是算中部地區吧~~~~~~~~~酸
本來就是這樣呀!國家的稅就是我們這些死老百姓在繳的

有錢大戶逃的逃、擺爛的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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