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od wrote:這些滯欠大戶的每月生活消費,也被限制。北區包括台北縣市、基隆、桃園、新竹縣市,每月為二萬四千元。中區包括台中縣市、南投、彰化、雲林,每月為一萬五千元。南區包括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每月為一萬八千元。東區包括宜蘭、花蓮、臺東,每月一萬六千元;離島包含澎湖、金門、連江,每月一萬四千元。.(恕刪) 媽的~沒苗栗是看不起我們苗栗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