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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糾紛 麻煩看一下

要告來告,要撕破臉就撕破臉,不必理他

ming0418 wrote:
他搬走後,你有使用他...(恕刪)

是一起合租一間套房,他搬走後有將他的床架移走雖未告知他但是有經過房東的同意
他搬走後房間的空間可以使用吧

fcu8809 wrote:
他這樣是當二房東的行...(恕刪)

目前房東請管理員來管理他的房子,而我們也告知管理員我們的狀況,管理員願意把500這筆錢給他當做補償

不想說了 wrote:
你應該先去問大房東,...(恕刪)

合約上並沒有註明轉租的事項

palapalala wrote:
這乙方是你? 還...(恕刪)

乙方是我們兩個,因為他要追究使用者付費所以那筆錢給他 
管理員有說雖有註明不得帶人但雙方如果都同意是不會追討會睜隻眼閉隻眼
因為我們未經他同意所以補貼給他是合理的

kidd9876 wrote:
你是不是搶了人家...(恕刪)

是還滿倒楣的...唉
我們也沒有想佔他便宜,只是當下沒有想那麼多
畢竟在他搬走前已經鬧不合了
他說我態度不好,之後找他商量怎麼解決兩人都想搬的問題,他都說不想講這個不然就是不理會
朋友去跟他說,他態度都很堅決沒得商量,然後就自行搬離了
時刻中 wrote:
房間是跟我同學合租的...(恕刪)


有點看不懂 不過還是來回一下好了

侵占 ? 何來侵占 ?
你也是法律上的租賃人不是 ?
你們是兩個名字一起簽在同一份合同上的乙方不是 ?
你也有使用權 哪來侵占 ?

不是轉租喔 合同上版大他也有簽名
如果500原那部分的不當得利 你願意付的話

注意 ! " 是付給房東喔 " 不是他 因為他不是甲方

其他部分這應該只能算是你們倆私底下的民事訴訟而以

注意 ! 法律上你需主張你女朋友入住你們房間的問題

以合約上有一條 "乙方不得攜帶其他人員住宿過夜經發現 需補每各月多加500塊租金" 為依據
所以每個月只另外繳交500元

但由於 " 你與同學均是乙方租賃人 且沒有解約 " 所以你同學還是得須繼續付錢
既然你同學是先付完全額了 剩下真的就只需你付你該每個月給他的3000元

至於什麼另外賠償 你不用給他 畢竟是他自己先放棄自己的使用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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