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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台北永和的四號公園,機車手把的東西被幹走了...

sparrow wrote:
後來去警局要報案還被警察陶侃


應該反虧警察:

你們還笑得出來,

東西失竊在你們管區,

代表你們治安真好阿...

(警察都不覺得丟臉的)。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jillstally wrote:
應該反虧警察:


有差嗎?
不要出大錯…
平安退休有什麼難的?
以上發言,如有雷同,純屬"祝塞"。以上發誩,不代表本人立場,本人更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jillstally wrote:
(警察都不覺得丟臉的)。

才不會感覺丟臉,沒事+沒報案最好了

警察之所以給大家印象這麼差
我想也不是一天兩天的造成的

警察都是那種小事能不要報案或備案最好
有些還叫你自認倒楣不要報案(省去他們的麻煩),反正也找不回來了

這就是我們的人民保母
惡小魔 wrote:
如果在台中應該就是被開一槍了吧!!
這個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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