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免稅額申報條件限制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彙整如下供參考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年滿 60 歲者,或雖未滿 60 歲但沒有謀生能力。1. 未與納稅義務人同一戶籍亦可。2. 無謀生能力:‧ 除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等薪資免稅所得者外,其當年度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者。3.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未滿 60 歲主張無謀生能力者須檢附無謀生能力適當證明文件。(可依條件限制內之無謀生能力情形,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須附證明文件1.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者,應檢附非屬免稅所得者之適當證明文件,可檢附其服務機關掣發之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之扣繳憑單或投保單位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之繳費收據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2.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3.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者等,須檢附醫師證明。
eiitt wrote:我爸今年約賺17萬,因為今年個人扣除額為26萬2千元(扣了之後還有92000)那可以給我撫養嗎!謝謝 你父親有收入就要他自己申報,沒辦法給你報扶養如果你母親沒有收入,你可以申報扶養你母親還有,你父親與母親如果收入總和大於免稅額,建議他們夫妻一起申報
火旺仔 wrote:你父親有收入就要他自...(恕刪) 父親收入低於免稅總額亦可以視為無謀生能力只要開板樓主本身須申報所得稅且加計扶養親屬收入之後符合退稅條件建議是可以列入父親為扶養親屬的不過其實最快的辦法還是把相關資料輸入報稅軟體中去試算最快先整理好相關單據建議有人身保險跟房屋貸款的話採用列舉申報比較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