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印刷精美, 內容簡潔流暢唯一最諷刺的就是書底放了兩名立法委員的讀後感人家日本政客雖然沒高尚到哪裡去, 至少也為了受害者家屬改變了許多法律而我們台灣的政客作了些什麼改變? 嘴砲完之後一樣只顧著選舉.....小弟我把文字掃描如下....
葉宜津的話感覺還好,就事論事反觀另一位就...咳咳咳...它用的關鍵字可真多啊其實我看書不愛看導讀或讀後感之類的一是有人會在導讀破梗(我有就看過某偵探小說導讀就寫出犯人xx的心態大概是ooo這樣的內容)二是很多人讀後感上的了網路上不了檯面三是很多時候讀後感只是為了知名度,反而不知所云,比較像是在作大綱簡介,黃某的則是像選舉標語,一整個破壞
我有點怕放上這兩位立委的嘴砲文之後樓就此歪掉, 被管理員以政治文回收.... ============================================大家應該都沒有想過, 一個審理殺人案的法庭上法官, 檢察官跟被告三方而坐... 但是被害者跟親屬卻沒有立足之地, 頂多是以"證人"的身分協助審判的進行一個人被殺了之後, 審判卻似乎變成了國家公權力跟罪犯之間的事情受害者的一方在法庭中沒有發言的權力, 沒有申訴的機會....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本村洋在九年的法庭審理之中, 透過受害者協會的力量爭取到了例如1. 遺族可以攜帶被害者遺照進場旁聽, 遺照不再被視為不准進入法庭的"私人物品"2. 遺族擁有法院旁聽的保留席次, 不需要跟一般民眾抽籤進場3. 被害者或家屬可以到法庭陳述意見, 不再只是審理過程中的"證人"角色以上這些小小的改變, 都獲得了幾任日本首相的重視之後得以實現反觀台灣, 受害者家屬至今好像也沒有什麼像樣的組織別說要提出什麼司法上的改革... 光是希望法官能判出個死刑就已經是奇蹟出現, 更別說死刑執行難如登天了而政客們也只是繞著 "該死vs廢死" 打轉上次砰掉了四個死刑犯之後, 好像雙方都得到了一些平衡感接下來一樣什麼都沒有改變, 死刑犯繼續等死, 法官繼續顢頇判案 (反正找藉口不要判死刑就沒事了)立法委員要不就是根本不關心這回事在書上簽名留言的兩位, 感覺好像沒看書似的發表了一些不知所云的感想, 感慨了一番之後好像一點都沒想到, 改變法律不就是他們握在手中的權力嗎?我們鄉民可以感概, 可以憤慨.... 你們立法委員是在跟著喊什麼燒啊.....
不務正業 wrote:雖然樓主Lag,01...我只知道我從來沒有在光市事件的討論中,看過「支持廢死者」跳出來說任何一句對這個事件的看法(恕刪) 我之前在另一樓問如果今天陳進興、高天明、林春生還在並且即將執行死刑有沒有人會出來要求槍下留人結果也沒人回答我問題阿....還是因為我太小咖光市事件每看一次就會難過一次
在犯罪學的理論中,討論人為何會犯罪的原因,有從心理學角度,認為可能是成長過程中的關鍵期未得到良好人格發展形成,或是各種複雜原因形成的變態心理所形成的反社會人格;有從生物學角度,認為是遺傳上出現問題,或是病變造成無法控制的犯罪欲;有從社會學角度,認為是文化階級衝突等因素造成犯罪。但無論是那一種觀點,都認為要找出犯罪原因,進而阻止再犯罪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看看我們偉大的廢死聯盟怎麼替死刑犯求情的?都說是“他們已經改過向善了,為什麼要剝奪他們當好人的機會?“。廢死聯盟分析這些人犯罪的原因,千篇一律是“一時糊塗“,評斷這些人會不會再犯罪,一律都是“這些人已經改過向善“,真令人懷疑這些人倒底有沒有讀過犯罪學理論?這些死刑犯所做的都是泯滅天良的重案,原因都是如此輕鬆?又廢死聯盟根本不探討這些人真實的犯罪成因,就狂言他們都已改過向善,他們是為什麼改過向善?因為我們監獄的教化嗎?少來了,根據國外的犯罪研究,監獄的教化矯制的效果根本微乎其微,要教會壞人學好,比教會小狗學會說話還不可能。可是在我國的監獄卻能讓喪心病狂的死刑犯個個變好人,大家相信嗎?我是不相信呀,因為看看假釋犯的再犯率有多高,就知道監獄的矯治有沒有效,連犯罪較輕的假釋犯都無法教化了,反而可以教化更嚴重的死刑犯,邏輯不通呀。廢死聯盟最愛說死刑是廉價正義,但他們對犯罪的解釋,及認為犯人莫名其妙就會改過的態度,豈不更是種廉價的判斷?而這種廉價的“改過向善論“,卻讓社會大眾的身家姓命得時時籠罩在這些犯人可能再犯重罪的威脅之中,又豈不是把善良百姓的生命看得很廉價?不過看新聞,我們的法務部長要跟廢死聯盟見面了,而且又重申他個人是反對死刑的。So,我國之後還會再執行死刑嗎?正義會不會又被廢死聯盟給河蟹呢?逼姦又放火燒人的鍾樹德等犯人會露出狡詐的笑容嗎?看樣子正義能否貫撤,情形不樂觀呀。
姑且不論死刑到底要不要廢止, 或是要不要執行我覺得更現實的問題是, 法官判案的心態到底是如何?大家現在爭執的點, 不過就是那四十多個死刑犯到底要不要執行但是似乎沒有人敢去挑戰法官的判決.... 為什麼很多泯滅人性的案子得到有期徒刑的判決?最近的新聞案例, 香水達人虐殺女友案, 結果叫做 "重判無期徒刑"?無期徒刑真的很重嗎? 相較於犯人的犯行, 無期徒刑到底是重還是輕?回到光市事件來看一開始日本的法庭基於 "相場主義" 的習慣, 輿論一面倒的預測不可能判死刑一二審的結果, 果然一如預期的判了無期徒刑...首先為沒看過這本書的鄉民們介紹一下, 什麼叫做相場主義用白話文來說就是...我也不知道什麼樣的犯罪行為該判死刑, 所以就看以前學長的案例來判吧剛好以前有個叫做永山則夫的少年, 槍殺了四個人之後被判死刑於是 "殺了四個人以上就該判死刑", 成了日本司法界的潛規則... 所有的法官都不敢推翻學長的決定...回到台灣的公務員, 法官大人的身上來看我是不知道台灣的司法界有沒有類似相場主義的不成文規定啦但是判死刑對法官有什麼好處?人權團體會整天把你掛在嘴邊當案例宣導, 長官可能會透過層層壓力叫你不要破壞政府形象自己可能還會有殺人的罪惡感, 整天想說這個人真的該死嗎? 我會不會判的太嚴厲了?過幾年會不會冒出新聞說, 當年檢警刑求逼供, 或是新科技發明後, 發現這是冤案?.....相對的判輕一點有什麼好處?人權團體會說我是司法界的人權指標無知鄉民們只要聽到重判七年, 重判十年就傻傻的相信了.... 其實最高可以判到20年啊真的駭人聽聞的大案, 就 "重判" 個無期徒刑吧反正假釋最快要25年, 犯人能不能活到假釋出獄都不一定咧你們敢說這不是重判, 不是讓犯人永久與社會隔離嗎?
gufan wrote:廢死聯盟最愛說死刑是廉價正義...(恕刪) C/P值這麼高的玩意兒,到底有哪裡不好?~羊村村長~慢羊羊 wrote:我覺得更現實的問題是, 法官判案的心態到底是如何?...(恕刪) 某個禮拜六的2100裡頭就討論到這個話題...援引的案例是剛被判刑確定的 "富家子虐殺前女友" 一案...討論的過程中,得到一個令人寒心的--姑且算是結論的疑問吧:當判處死刑要飽受那些自詡正義的廢死團體非議時,當判處死刑可能要受到長官--同樣是廢死支持者--的關愛時,法官所謂的依法獨立審判是否已經是個無法挽回的笑話?!儘管小眾,儘管被批評多過於被贊同,誰人又敢說:廢死聯盟這些自詡正義大愛的一干人等沒有對法官判案造成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