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分享我的經驗:
小弟之前在大學辦活動的時候,手機突然不見了,當初就一直懷疑是廠商的員工偷拿走了。
最後當然還是報警處理,手機不見事小,但就是不甘願小偷就有那種賺到的心態,所以想要把小偷抓到。
於是上網查了資料,發現可以網路報警,因為網路報警,你的報警紀錄就會直接儲存在警察的電腦裡,也就是說警察根本沒辦法吃案。
果真,在網路上寫了案發事由.時間.地點,隔天就有警察打電話詢問更清楚的事發情形,並且請我到警察局作筆錄,因為筆錄也要當事人親自簽名。
過了一個星期後,警察就通知我說手機找到了,叫我過去警察局看看是不是我遺失的那隻。
於是我到警察局時果真是我的手機,然後警察還拿出通聯紀錄單,上面很明顯看到我的手機身分證,在幾點幾分打給哪個號碼,都清清楚楚。
於是我就問警察是怎麼找到的,他說只要電話開機後有撥出號碼就一定找的到(我想不會有人撿到或偷到手機完全不開機使用吧),他們就發現有人在台南使用了這隻手機,馬上就出發去現場抓人,果真就抓到小偷,而小偷也坦承手機不是他的。
真的很感謝警察這麼盡責,於是還特地買個85度C的小蛋糕和咖啡給他們道謝,結果他也說不能收,真是難得的好警察。
再過個一個月就收到法院對小偷的判決書,結果只是判了侵占而已,
因為小偷辯稱只是撿到手機不歸還,但明明是偷走的,因為我還叫廠商去查一查是不是他們的員工,如果是的話馬上歸還我不追究,不然就要報警處理。
所以這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
Vincentii wrote:
報警不是為了找到,而是有個證明該支手機已經不在你這裡了
講白一點,只是去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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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心要做壞事的...先去跟警察報案手機遺失,然後拿報遺失的手機作其他的壞事..
這樣查到你這邊是不是就可以跟警方說,我手機已經報遺失,所以不關我的事?
監視器是店家私人裝的,店家要給你看是好心順便....,不然店家大可不鳥你...
就算你叫警察來,警察也沒權利要求調閱店家私人的監視器畫面...
不過....我有找回來過耶,那已經是二.三年前的事了
當時是去夜市買東西不見的,有去報警也有做筆錄
它只是一直要我強調是"不見"還是"被偷"
因為"偷"好像是公訴罪
我想一想跟他說我是放在牛仔褲後面的口袋
所以我回他是"被偷"
當時警察跟我說很難找的回來之類的
我處理事情通常都會去追蹤進度進行到哪邊
兩三天我就打電話去盧一次進度
後來警員跟我說案子已經轉到電信警察局那邊做偵辦
還給我公文和偵辦員警的資料
前前後後大概花了半年多的時間吧
我手機找回來了,警員說對方是一位中年婦人
並通知我之後還要去開庭偵辦
當初我只想趕快把SE - K750I找回來
開庭時,我看見對方是中年婦人
不管這中間她的說詞是否有漏洞
我都跟法官講,手機回來就好,我並不想要求他做什麼賠償
不過"偷竊"是公訴罪,判不判刑還是由法官決定
我已經替她說情
之後三個月左右,我又收到判決公文
對方被罰新台幣500塊錢....

就這樣,這件事落幕
手機回來,對方應該受到教訓
以後千萬不要亂撿來路不明手機
手機直撥*#06#
會出現手機證號,那很重要喔
*Lus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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