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ve1314520 wrote:
還是老鼠會...(恕刪)
多層次傳銷為什麼常遭人誤解為「老鼠會」?
多層次傳銷和「老鼠會」在外觀上有類似的地方:
一、組織都是「金字塔型」:透過上線拉下線,不斷「複製」,會建
立起一個類似金字塔的組織。
二、加入組織常需要先付出一定代價:加入「老鼠會」的成員必須繳
交一筆的「權利金」,以取得分取報酬的權利。
多層次傳銷常會要求加入者消費或訂購一定金額的商品,才能取得銷售商品、
建立組織的權利,進而可以領取獎金。
但是正當的多層次傳銷和「老鼠會」有以下的區別:
一、組織的目的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目的是在推廣或銷售商
品;「老鼠會」則在詐財吸金。
二、「權利金」等代價的性質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傳銷商多
是為了推銷商品或消費;「老鼠會」是為了在組織中「搶位
子」坐領獎金,即使表面上是為了推銷商品,商品的價格也
不合理,只是個「幌子」。
三、報酬來源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報酬,主要是來自推銷商
品中可能得到的合理利潤及獎金,少部分來自建立、輔導與
管理傳銷組織所獲得的獎金等報酬;「老鼠會」的收入只靠
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權利金」,做為上線的酬勞,所以上
線是因為介紹下線加入而獲得報酬。
轉自 桃園縣政府
這裡挺無聊,退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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