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還算好的,我的不見就真的是「再也看不見」了。整台車被偷走。損失大概十幾萬吧。(開了三年半的小車)還是繞了老半天才找到巷道深處裡面前後都有車的合法車位呢。所以後來只要臨停過夜,我一定把車停有人看守的收費停車場。再怎麼貴,十幾萬除下來也夠停個幾百次上千次的了。
個人的感覺是台灣的汽機車已經到了『氾濫』的地步.....以後應該要規定「買車的人先自備車位」或多或少可以減少亂停車的人,還給人民『行』的權利每次看到騎樓都是亂停的機車,馬路上到處亂停甚至並排的汽車.....再加上一些『沒公德心又不知道自己理虧+違法』的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