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還是要國小畢業沒拿計算機.....算錯了10/2.5=44X3=12萬.......12X12=144萬(一年)假如設備是太陽能公司出的。那滿好賺得說.....找找資料。又不用擔心天災又不用花錢買肥料...
2‧讀書是為了要知道太陽能『電板』下到底可不可以再放水管整合成『電與熱 2 合 1 系統』電費省、收租金、再省熱水 ( 瓦斯 ) 費 如果可以的話 ...第一個整合成功的人就不只賺 12 或 24 萬了
sony9 wrote:而太陽能業者收集電力之後,以一度12到13元的價錢,賣給台電,一年下來營業額有近200萬,彼此互惠互利,要幫助災後無力生產的農漁民,渡過難關。...(恕刪) 這是遠高於我們電費的價格去收購啊(一般市電每度的價格不到3元),最後這些錢還不是所有的用電戶去承擔.
sony9 wrote:沒辦法政府常常做這樣...(恕刪) 問題是,國庫不是無限大,政策的補貼總會有盡頭的.想加入的人要先想想,當哪一天政策沒補貼了,收入大概只有現在有補貼時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甚或更低(因為太陽能設備廠商還要賺)時,還夠不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