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看完 身體不由自主的發抖~氣的發抖 怎麼會有這種人阿~~剛剛又找了依下新聞 居然還5萬元交保~台灣什麼法律阿~酒駕致死 衝撞警方 毀壞現場逃逸~5萬交保.........靠 我氣的快中風了~~~
更好笑的是...這名嫌犯看過新聞(小案件警方上銬挨轟的相關新聞)竟也有樣學樣的嗆..這種案件有必要上銬嗎..另外..還記得去年在中正紀念堂附近駕巡邏車不小心撞到遊行民眾的警察嗎..被英明的檢察官下令15萬元交保..而這名犯嫌..只要5萬元便可交保..治安的好壞..法官、檢察官、警察都有責任..;但..往往責任只落在警方身上..英國商人林克穎酒駕撞死人逃逸並湮滅罪證..且犯後態度不佳..又如何呢..檢察官也只求刑2年啊....
我非我 wrote:靠.......看完...(恕刪) 交保 唉 那也是檢察官的職權吧,警察也是很無奈,想揍他也不能動手,否則所有證據都會失效!其實針對酒後撞死人的案件,應該要修改法律而依照殺人罪辦理,而非過失,這樣就可以羈押。要不然,所有酒駕撞死人的永遠都只是罰錢了事,誰也沒辦法。
台灣法律真的該修正囉,警察也是多看看國外的警方辦案方式吧....這種人在國外若開車撞死人,只要調查出來不是故意撞人,幾乎都已殺人未遂現行犯逮捕吧?而且此人撞人還不以為然....真的有夠無言還打電話叫友人助陣,死者都已經死了...竟然還一度開車輾過死者...這種警方應該強力執行執法權逮捕這名開車的駕駛吧?警察還被推好玩、被人叫囂..我只能說這就是台灣~人權至上(甚麼都以人權為主..真的無藥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