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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大樓保全吵了一架

那種違規告知單根本就是一個屁 , 不用理會 .
ooxx
如果為了安全
某些地方應該要開燈明亮一點

如果為了要節能
某些地方應該要少開燈
這是管委會跟所有住戶要協調的
hap730914 wrote:
實在"有夠不爽"昨天...(恕刪)

假如你重點是擺在管理員的態度問題
一樣可以跟管委會投訴阿,你也有繳管理費對吧
但你私自去開燈,假如管理員沒發現,卻被管委會發現了
那不就是挖洞給管理員跳嗎?
管委會真無聊,三道燈只准開第一道,
那把後面那兩道燈拆掉就好了。
管委會是社區住戶選出來的,基本上就是社區住戶本身,保全則通常是保全物業公司與社區簽訂契約後,派遣進駐社區,負責保全以及相關業務

樓主這件事,保全口氣不好是有不對,但社區規約訂定事項,本就是社區住戶該共同遵守,你覺得不合理,要不就是在管委會上提出建議,如果不通過,就只能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出住戶連署,要求管委會依照連署在住戶大會上表決,通過就通過,不通過你也只能認命,要不就搬走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理論上,如果所有樓層的公電費用都是樓主你出的,你怕什麼,直接嗆回去就好啦,反正有的是錢,區區一點電費還看不在眼裡~~


實際上,應該不是如此吧,還是節約一點的好~~

不然裝感應式的也OK。
神戶齊 wrote:
招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可惜樓主沒有這個權利!

否則當選下屆主委
然後換掉管理公司

問題現在不開燈是管委會的的決議
所以取暖失敗!
有兩招可以幫您:

1. 直接去跟大樓主委抗議

2. 犧牲自己,在燈光不明的地方摔傷,並報請119救援

此時,就不是警衛或主委說了算,關閉燈光使人受傷已經可提告了。
不知道保全人員等一下會不會來發一篇, 依照管委會執行任務還被住戶刁難.
1.你只是租屋者,不知道有沒有權參與管理會
2.公設的燈電費是大家共同支付的,管理委員會如果決議只能開一盞燈,你確實沒權私自去打開,
不過你可以從你家拉兩條電線來,電費自付我相信應該不會有人反對。
3.大樓的生活本來就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對保全發飆也找錯對象,上來取暖我想被酸的機會比較大
4.反正只是租屋者,不爽住就搬家吧,說不定其他住戶更不爽你亂浪費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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