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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金魚插圖的設計方式


kahnmao wrote:
但...該女當初有去申請專利嗎???
...(恕刪)


創作者完成創作的同時就享有著作權,與專利無關,專利是需要用錢去申請的!
澄果這個案子是在談著作權的問題!

這個案子不算扯!
我是被人拿我的作品來告我抄他!這樣才神奇吧!
當然最後我是勝訴,不然哪有天理呀!
MagicBurst wrote:
看報紙都沒提到那個女孩子申請專利的說法

看樣子這就是為什麼蔣先生很強硬的原因了....

不過那個魚的身體擺動,未免也太類似了...



不然魚的擺動應該要怎麼樣= ="

不就那樣子嗎?

還是我太淺了
金魚 : 有經過我的同意嗎??肖像權不用錢嗎??

金魚 : 你們兩告來告去 把我放在哪裡
貓老闆
我倒覺得應該有抄襲!
這兩條魚的角度, 鮨的位置, 尾巴的擺動幾乎完全一樣!
簡單的說, 若同樣大小, 用剪刀剪下後, 應該可以完全的疊合在一起吧!

只是我不懂智慧財產需要申請啥專利嗎?
一本小說寫完了, 同樣的情節被人家抄了一次!
難道就可以簡單的說, 這種情節就是一般人的生活體驗啊,
形容詞不就是那幾個嗎? 如此簡單帶過嗎?

所以啊! 若同樣的事情反過來看, 你覺得蔣家少爺就不會告人家抄襲嗎?
Eric0850 wrote:
我倒覺得應該有抄襲!
這兩條魚的角度, 鮨的位置, 尾巴的擺動幾乎完全一樣!
簡單的說, 若同樣大小, 用剪刀剪下後, 應該可以完全的疊合在一起吧!

只是我不懂智慧財產需要申請啥專利嗎?
一本小說寫完了, 同樣的情節被人家抄了一次!
難道就可以簡單的說, 這種情節就是一般人的生活體驗啊,
形容詞不就是那幾個嗎? 如此簡單帶過嗎?

所以啊! 若同樣的事情反過來看, 你覺得蔣家少爺就不會告人家抄襲嗎?無奈


如果我是那位職員,被人告

結果老闆出來挺我,告對方

我會蠻爽的
那apple的mark不就被抄瘋了?

蘋果不就是那樣?
我的朋友並沒有帶給我多大的幫助,我的敵人也並沒有帶來多大的傷害,但是我都加倍奉還了他們。
Eric0850 wrote:
一本小說寫完了, 同樣的情節被人家抄了一次!
難道就可以簡單的說, 這種情節就是一般人的生活體驗啊,
形容詞不就是那幾個嗎? 如此簡單帶過嗎?


這個比喻比較不恰當哦....

我想主題還是談畫 "動物" 的形體, 畢竟小說情節是時間過程中的人事物描述,

動物的形體應該不會變吧......

重點在於, 由上而下的俯視圖,

每本動物插畫本 有關金魚的插圖 幾乎都跟那個小姐畫的一樣,

這樣是不是以後想畫金魚插圖的人, 都要刻意避開不能畫 "金魚俯視"圖....

以後 "八駿圖"裡面的馬, 每個大師畫的馬, 馬的樣子跟動作不能太像, 要不然會被告侵害著作權.....
kahnmao wrote:
金魚 : 有經過我的...(恕刪)


這個點好笑~

往後畫金魚都不能畫的很像了

如果客戶說 設計金魚不像金魚

可能要回應客戶說

[[[[ 您想被告嘛??!! ]]]]

感覺兩條於蠻像的....
至少魚鰭,頭型,大小也要改一下
假蘋果都還有咬一口...

還有,這是創作,不是比賽
應該不能拿你做什麼他做什麼來比喻,有點不洽當

yueh_kuan wrote:
昨天看到新聞有一女告...(恕刪)

金魚跟木魚的差別在哪?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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