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ffery0628 wrote:
2.老師為什麼一定要教育偷東西的學生,難道這樣不會有前科,對偷東西的孩子比較好嗎?
我個人就贊成報警處理,讓他知道社會上做錯事要受罰
沒錯~在學校私自處理只會姑息養奸
jillstally wrote:
新聞引述內容:
警方認為學校處理不當,老師第一時間未協助陳生,提供學生自新機會,應可避免觸法行為,且學生攜帶貴重物品到校,需負起保管財產責任,老師應教導防竊之道。
有前科 恐將誤人子弟
警方強調,校方應有積極作為,及時導正偏差行為,一旦透過司法程序,竊盜依法是公訴罪,學生將留下前科紀錄,老師恐將誤人子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