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ka0913 wrote:若是開單不有比例原則,這樣南屯派出所隔壁是合作金庫地上紅線隨時都有5-6台車停車,站在警局門口就可以看到,那我是不是就可以拿著V8站在派出所門口看到旁邊合庫上的紅線上若有人違規停車就叫裡面的員警出來開單舉發,若沒有就告他們瀆職?我家在南屯派出所附近,轉角的7-11隨時都有紅線停車甚至員警也會紅線停車進去買東西,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對那員警表示你們違規!紅線上的車全要開紅單,當然也包刮你自己? 生氣...(恕刪) 說實在的,我最討厭你這種說法.ˇ自己違規還硬要牽拖不去取締別人違規? 你這麼說他也這麼說別人也這麼說,所以最好都不要取締好了.違規就違規,哪來那麼多理由?
我家附近車站有個早餐店很多人早上買早餐都會暫停在那, 有的甚至併排佔到車道上而剛好那裡又是彎道無法遠測目視, 所以很多機車騎右道過來時都很危險(考慮馬上換道的反應力)又如果左道剛好有大車?我就在看哪天會發生車禍~~
國家財政就靠你了,第一次看見紅線停車還那麼囂張的。畫紅線通常都是危險區域或是一停就會阻礙交通的地點,照理是連臨停都不行,只要一停就是開單無論有人無人在車上,台灣已經抓很鬆了,有人在車上通常都是勸導趕走而已。活該,被開還那麼多理由,寫了整篇都是廢言,如果大家跟你一樣,紅線停車就跑走,大家都不用上路了,路上早塞死了。
a-wen-papago wrote:真是可憐,我非常同情你尤其開了你罰單後自己也違規騎上人行道上單子是可以開,但人就在旁邊,口頭講一下不行嗎好像開單要看心情 問您一下喔,跳入捷運是不是也可以用口頭警告一下就了事,在飛機上謊報有炸彈是不是也可以口頭警告一下,有些交通違規的確是可以警告,十字路口停車對右轉車輛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