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碧潭7層樓高跳水~警察沒辦法管

Charles Laih wrote:
如果不管,到時候鬧出...(恕刪)


台灣就是悲哀在這裡啊
只要一出人命,家屬開記者會痛哭,抬棺材丟雞蛋,立法院前下跪陳情
政策馬上就改了

某前任國防部長的名言 (是蔣仲苓嗎?)
"台灣哪裡不死人"

實在沒有必要為了少數人,去影響到全體老百姓

如果飛行傘,輕航機 有人不小心摔死
我看很快就會全面禁止了
cookie550 wrote:
在這麼高的地方跳水,...(恕刪)


找廢死團的去開導他們阿~~
有沒有一個人,是你用盡了一生還捨不得將她遺忘的?
想要一部時光機 wrote:
我蠻想知道家屬希望警察怎麼處理...

上手銬帶回去?當場擊斃?跪求他不要跳?

我的小孩很乖的,一定是被朋友教壞才會去跳水,警察居然眼睜睜看著不去阻止,我要求國賠。
人都有兩面 笑臉下面藏著惡魔 只是一瞬間的愛也會轉換成怨恨 怨恨最終會使這個世界血流成海 一寸前是黑暗 回頭看的話也是黑暗~♥

椰果豆花 wrote:


+1

等有人跳...(恕刪)

跳那個 以前影星鄭宜芬他跳吊橋 他沒用替身直接跳
RozenMaiden wrote:
我的小孩很乖的,一定...(恕刪)


在跳之前,應該先簽署一張。

「此行為是自願的,不得在事後向國家或行政單位

要求任何賠償或負責」

簽完管你要跳不跳= =
旁邊的警告牌寫大一點 寫狠一點
接下來出事 只能說恭喜他了
剛看完新聞畫面~
這個傢伙還振振有詞哩
只能說真他X的犯賤又愛出風頭
今天來勸導的~不是警察~而是黑社會~我看他連屁都不敢放吧
cookie550 wrote:
在這麼高的地方跳水,...(恕刪)


那塊石頭沒七層樓高拉
幸運星 wrote:
那塊石頭沒七層樓高拉...(恕刪)


電視說的~我想大概是從水裡開始算吧!~哈!
基於生命個人自由又不危害他人的情況下.....建議旁邊弄個生死狀簽到區,跳進棺材的話不得要求國賠...要怎麼跳無所謂啦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