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規命令跟行政規則階由立法機關(議會)訂定,下位階牴觸上位階無效,故不可以限制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三.大法官釋憲提出必須有以下幾點情況才能申請:
1.中央或地方機關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時
2.人民.法人.政黨經法定程式提起訴訟,已確定終局裁判(已上訴最高法院)仍有疑義者。
3.立法委員超過1/3人數聲請。
大法官釋憲必須要先經由3位大法官審查(程序部分)
大法官釋憲,應有大法官總額2/3出席,及出席人2/3同意,方得通過(實質部分)
憲法為最高位階,若通過釋憲,則下位階的法律.命令.地方規章都不得牴觸,所以某團體想玩這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