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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馳援 重大兒保案視為刑案

真的很悲哀!
每次都要等到有人死了才緊急宣布以後的處理方法,難道是第一個案例嗎?以前也有兒童被虐待或被帶去燒炭自殺,難道都不是寶貴的生命嗎?就像有些道路設計有問題,但非得等到有人在此死亡,才會引起注意並改變道路規劃……..太多前例了,結論就是要有人犧牲。像最近印度阿三撞死人還不承認的案件,很多人也希望找幾個檢察官來撞撞,這樣就不會只判印度阿三2年半徒刑了,搞不好以謀殺罪起訴哩!

Koori wrote:
外加警政跟社政系統是分開的
警察處理事件後續很多還不是要社工收尾
所以再次請您一知半解就不要無的放矢
不要讓社工除了面對龐大的工作壓力外
還要受你們的無情責難

所以這次社工收尾收得很漂亮囉?

ps671042 wrote:
這新聞一開始,我就知道最後一定會推到警察那邊
果不其然,警察真的是萬能了
做了這麼多跟治安交通毫無相關的事
真的是全國最好用的一堆狗

警政跟社政系統分開?怎麼每次都可以推給警察這群全國最好用的狗?
SHINER wrote:


所以這次社工收尾...(恕刪)


這一次的重大兒保事件
社工對曹小妹的疏失是一定有的(整件事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一位跳出來說話的社工說社工沒有責任)
但是這位大哥有沒有先去了解中華民國的社工一個人手上有多少個案呢?(台灣政府對於社會福利及教育等投資的匱乏相信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或許會有人說~個案多並不能當作這次疏失的藉口
沒錯!每個在社工手上的個案都代表了一個家庭甚至是好多條人命
不是我們社工懶!而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個案個案~會叫個案的原因就是因為每個案子都會因為人的因素而有截然不同的面貌
每位個案的狀況都是需要社工用心用力去服務的!
因為對社工來說每個個案都是最特別、最重要的一件!

如果不要與歐美等先進國家比較
那~就拿離我們最近的香港來看看
香港一位社工服務九百個人,而我國公、私部門社工人力約有七千多人,亦即大約每位社工平均約需服務三、四千人(此段所言引自社工專協陳宜珍副秘書長"社工的非戰之罪"一文)
持平來說大部分一位社工肩上所背的都是幾十甚至是上百的個案
上面我所說的並不是空口白話
請參考 http://blog.roodo.com/tasw 社工專協網站

社工在資歷不足、人力不足下所造成的專業疏失
這是每個社工人心中永遠的痛
如果可以...每個社工都多希望自己有三頭六臂可以聞聲救苦,讓所有需要援助的個案得到協助
這次我們社工出了這樣的疏失
當然值得大家的批評指教
但是如果是出於不了解和情緒所做出的批判
我只能說,謝謝指教!但我還是很痛心也很寒心...


如果說「社工資歷不足、人力不足下所造成的專業疏失,這是每個社工人心中永遠的痛」,
但是,這樣的問題因為小妹妹的事件後,馬上又轉嫁到「萬能」的警察身上,
同樣的問題,警察會比社工專業嗎?? 警察雖然人很多,可是光負責本身的業務就已經很吃緊了,
還要再負擔這一項任務嗎??

雖然說從國家的角度上來看,各個公務員大家一起幫忙協助解決問題,
可是光看政府這樣的決定,就知道基本的問題還是沒有辦法解決,
頂多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罷了!
SHINER wrote:
.警政跟社政系統分開?怎麼每次都可以推給警察這群全國最好用的狗?..(恕刪)


所以說這些高級官員真的很可惡!
只會光說不練 叫下面去送死!隨便一句話就變成政策 最後是基層倒楣
這件事基層警察和社工都是最無辜的!
叫他們破門? 這些官員說的比唱的好聽 隨便警察和社工能夠直接去破人家門嗎?
警察沒搜索票都不能直接破門了 只要疑似兒保案就可以破門?
哪一個警察敢?今天這些高級官員這樣說 哪一天基層警察真的破門 結果沒事
還不是基層員警自認倒楣! 要被處分 也絕對是基層
社工也是很可憐 這些高官都說社工要如何如何
請問一下 你手頭上還有幾十個 甚至上百個 你能在每一個個案身上花多少時間?
如果今天這個社工花在某個個案身上 一路追到底 沒事當然最好
但是如果其他的出事 是不是還是有人指責這社工判斷力不足 為什麼不會判斷優先順序?
我今天最瞧不起兒童局局長
新聞上寫:
以曹小妹事件為例,老師有警覺心,可惜未在獲悉危機的第一時間通報社工,隔天家長強行將小孩帶走時,學校未能成功留人,只能說「有愛心但少了專業」。 「孩子的生命權大於家長的監護權!」張秀鴛強調,兒少法明訂,家長需配合調查,通報單位不必擔心「站不住腳」。

試問 學校有啥權力把人硬留下來? 法律條文有明訂學校有權力留置學生 不讓監護人帶走嗎?
沒錯!孩子的生命權當然大於家長的監護權 但是那個是你已經明確知道學生有生命危險
但是你在沒有明確知道的情形下呢?
這個小孩說媽媽要去燒炭 你就會一定把小孩強制帶走嗎?如果小朋友查證說謊
是不是又是社工倒楣?還是叫社工帶著測謊機去查證?

新聞上寫:
兒保通報流程雖有更細緻規定,兒童局對能否落實感到頭大。張秀鴛坦言,若無法解決社工人力不足的結構面問題,「訂再多的流程都沒用,執行上仍有心無力!」內政部在檢討會議中,也請南投縣、台中縣務必充實社工人力。 另依據內政部委託研究,每位社工員每月平均個案服務量以廿八案為原則,但內政部九十七年度資料顯示,只二縣市符合標準,其餘地方政府社工負擔都超標,一個人甚至扛了一百多件個案。 社工專協曾做過調查,第一線兒保社工有七成是二年以下資歷,經驗不足,影響對案件的敏感度。張秀鴛無奈的說,每年為社工辦理的在職訓練,參與者幾乎都是新進社工,儼然是「新兵訓練中心」。

身為兒童局長 最有權力的人 不幫基層爭取人力 事先不做努力
事後只會放馬後砲 怪罪基層
有權力的人怪罪沒權力的人 你都可以說無奈 那基層怎麼辦?
你知道問題都不去解決 那誰來解決?叫基層自求多福啊?
這件事情最後扯到警察 警察也只能認了(只能說有這些高官 真是位高權重 責任輕啊!)
誰叫警察和兒童保護都是歸內政部管呢!
饒益眾生,而不望報;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惱,所作功德盡以施之;等心眾生,謙下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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