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pect wrote:
這些人不會想(有的也...(恕刪)
我也是這麼想,很多就是仗著法官一般都是念在"情有可原"而輕判,所以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幹這種事,為什麼? 因為好賺啊,假設我販毒給我的下線,她們再去陪酒來還錢,我一定是穩賺不賠的,當我做到一定規模以後,我第一個拉當地警察和法官等人來給這幾位同學免費交關一下,打好人脈(讓他們有把柄在我手上)~~拘留一段時間而已,有的是機會賣毒品~~
內文搜尋

X
respect wrote:
這些人不會想(有的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