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elle wrote:沒............沒人回覆?(恕刪) 刑法第3條:本法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已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例外如犯海盜罪因為海盜罪是萬國公罪任何國家都可以行使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