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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社工


ik0306 wrote:
如果你沒有熱情就不要去做社工, 害人害己, 雖然沒必要做到24hrs , 但問問自己到底做了什麼, 如果當上班族的心態就別做了.
你又怎麼知道那些社工沒有熱情?
還扯到害人害己,也不想想這個國家有沒有投資在社工領域的人才
一個社工能領多少錢,但同時間要管理多少個案
會去當社工,通常已經比其他不作這種事情的人多了些熱情
不然沒事幹嘛不去念熱門科系,還要花時間考張賺不了錢的證照

若以你這種標準,一天不是24小時,更多時間都不見得夠用
如果光是一個個案就要整天監控,其他幾十個個案又要交給誰來處理?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病人堅持要出院,醫生、護士留不住人。
結果走出醫院病發死了?這算是過失殺人嗎?

社工在執行層面有很多無奈,也沒有強制執行力吧。
不是每個對象都能配合的。
所以那個妹妹就是活該囉
誰叫她有一個那種媽媽對吧
如果我們的體制對於一個已經發出求救信號的未成年人是這樣的態度
那這個體制該不該被檢討?
如果因為檢討而能讓以後這種事件不再發生
那又有何錯
官僚心態就是這樣
台灣幾十年來變化很大
就那些公務人員還停留在過去
3%怎麼夠呢
太少啦

潘達 wrote:
發生了不該發生的悲劇,連檢討都不能檢討嗎?若不能檢討並發掘是那個環節發生問題導致不幸,那類似的事件就有可能再一次發生。

有人就拿那位系主任的言論為上綱對兩縣市的社工單位開刀了嗎?那位系主任是唯一對社工人員開炮的嗎?有誰說是社工人員要負全責嗎?


不幸的事情發生了 當然是要檢討
不過這位系主任顯然發言時並未考量目前社工實務的困境
社工人力不足 案件量大 又無強制的公權力
偏偏這位媽媽又硬是要尋死
社工上門拜訪都未果 總不能叫她破門而入吧

其他社會大眾批評也就算了
堂堂社工系系主任會不知道社工處理實務上的困境嗎
他沒有站在社工的角度去了解這件事
難怪會被其他社工界人士批評
sony9 wrote:
社工還有分
公務人員,就是在政府機構上班的
還有
一般社福團體的社工
公務人員,當然錢多上下班
一般社工,拿到的捐款很多嗎?應該沒吧。
...(恕刪)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之前是在台北市家暴中心當社工,
據她所說當時她們的編制是8個人要管台北市12個行政區的
家暴案件,1個人要管1個區以上!因為案子太多,很難每個案子都追蹤得很完美,
所以必須判斷風險高低作為追蹤優先順序。但這就有風險存在了,就算妳成功阻止
了100個個案發生悲劇,社會上不會有人知道,也不會有人感激妳;但只要有1個案子
出了差錯,我們的媒體、談話節目、社會輿論就會把妳批成冷血、沒心肝、十惡不赦的
壞人,長期下來,內心所承受的壓力實在很大。後來這個朋友嫁人後,就跑去跟婆婆
一起開店作生意,也不做社工了。

之前有鄉民說公務人員應該改成約聘制才有競爭力,還扯一堆什麼公務人員考績丙等3%太少了之類的話,
其實台灣公務機關最多約聘人員的地方,就是社福單位了,因為正式人員如果能請調,沒有人會想留在
這種地方,這次曹小妹案出事的社工,也是約聘人員,公務員3%丙等跟她們有什麼關係?有本事就把
社福單位本來就很難招到人才的約聘人員也強制3%丙等讓她們沒有年終獎金呀,這樣她們就可以追蹤到
所有個案了嗎?如果沒撤底檢討社工人員員額與負責案件不成比例的問題,只是一昧痛罵社工什麼冷血、
無情、要打3%,那恐怕問題還是不會有解決的一天。
ptx wrote:
會去當社工,通常已經比其他不作這種事情的人多了些熱情
不然沒事幹嘛不去念熱門科系,還要花時間考張賺不了錢的證照...(恕刪)


如你所說這些社工都是專業人才, 還要考證照, 但如果只是去貼貼訪單, 任何人都可以做, 慈X都做的比他們好.

今天不論在什麼崗位, 工作態度最重要, 還有處理方式, 公司急著要出貨, 各部門經理下班後都去幫忙做包裝, 你也可以不要幫忙, 出不了貨是公司損失與我何干?

相對的, 這案子上負責的人做了什麼處理的方法, 大家都看的到. 有沒有責任心理有數.

也請不要扯什麼薪水問題, 現在沒工作的人多的很, 不想做也沒人拿槍逼你.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媽媽要從學校將孩子帶走,若學校不准,是否構成妨礙自由?

燒碳自殺還沒開始(也不知何時開始),就破窗破門,是否構成毀損?
所以說以後只要有小孩發出警訊,應該馬上把小孩及父母隔離。
而且還要終生隔離,直到年滿18歲或父母自殺成功嗎?

不然怎麼知道這個小孩回去後,父母會不會帶小孩自殺?

社會這麼多問題,要完全預防很難吧。
我只能說這是無情的父母、不幸的小孩。不會覺得小孩活該。
以前讀書時候,學長姐常流傳一句社工界名言:女人當男人用,男人當X用!!!(某種動物,不雅故以X代替)
這個工作本來就吃力不討好,不要以為社工是萬能有求必應
有時候會被官僚體系或現有制度所限制,很多時候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啊
如果沒有強烈熱忱當支柱是很難堅持下去的,還是有很多熱心的社工,大家還是多點鼓勵少點苛責吧...


前天聽廣播
高雄市長陳菊邀集局處所長開會
說高雄市絕不能發生類似這樣的事
不能破門而入??
裡面有人自殺或在殺人
難道不能會同警察破門而入???
噴灑登革熱的衛生單位都可以強行進入你家了---就算你不在家
更何況是裡面可能發生兇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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