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再確定一次是否為你們簽的那份
如果不是的話
建議你們在警局
當場打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要讓警察知道喔
)直接詢問筆錄跟現場圖不符
該怎樣處理
剛看了一下你們畫的圖
你女朋友的確是有切過中間的狀況
如果你要拿這個圖去做鑑定的話
應該是判賠比較多
不過也不會是完全你們賠
對方應該也要負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

protege5 wrote:
+1 看你的圖。感...(恕刪)




shawn2927 wrote:
上個月寄來第一次調解會的通知~~女友因要上班請不到假所以要求改期,而這個
月第二次調解,我陪同我女友前往,也全程錄音,而B找了某大"鄉代"陪同,過程中
一再強調我女友撞她,然後她有多嚴重之類的...也拿了修車和中醫的單據要求我
們賠償,金額說實在的並不高,NT4350..而我們也要求要扣除我方修車的費用2000,
經調解委員的協調後~~我方同意以NT3000支付B,且保險費用同意讓B申請,但B仍強
調都是我方的錯~~要求全額賠償,而過程中那個某大鄉代盡扯些不相干的案件,且
還責備"我"不會做人,都沒去探視對方之類的....結果當然調解不成~~~~
今天第三次調解,我女友的父親陪她出席,B方則由B的老公出面,還有那"某大鄉代"
B方仍舊堅持全是我方的錯,並到警局調現場電腦圖與照片(我女友機車的車頭照),
不看還好,我女友看到現場圖與我們當初簽名的那份並不相同,且機車前方的擦傷
跟這事件完全不相干,更氣人的是今天我方去調圖時警察說承辦人員不在,說什麼
也不給資料,而對方一要就有,(在這先補充一下,B方是某黨在我們這個村的椿腳..
.其它請自行想像)且在調解過程中盛氣凌人,甚至還拍桌大聲斥喝,扭曲事實,並指責
這次未到場的我態度不佳(我錄音聽了n遍還真的不知我如何態度不佳)且之後對方
陸續還有不明人士加入,甚至連調解委員也一昧指責我方,態度也十分不友善,還威
脅我方會被告傷害罪(那個委員說的),結果當然...流局....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