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f3wolf3 wrote:
1.營利所得
進貨7萬內免按建議售價核算.
超過7萬按建議售價*6%.(財政部稅字09504545630號)
wolf3wolf3 wrote:
2.執行業務所得
你踩著你下線所得到的積分之業績獎金/傭金獎金.
得扣除有憑證費用
wolf3wolf3 wrote:
3.其他所得
個人因進貨的業績獎金.
以上均在所得稅法14
chung0724 wrote:
要繳稅應該是一年買超過"七萬"的產品吧,而且不是限定一家,是所有傳直銷公司加起來的總合,聽說是因為買超過七萬會被認為有"營利"行為,就是要拿來賣給別人的,所以才會被課稅。
做這家的一個月領幾十萬到幾百萬的有好幾百位,而且完全不用課稅,當然必須一年買產品在七萬以下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