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der wrote:
我跟他買過還請...(恕刪)
2010.04.27 更新
台南縣 社會處 救助課 回覆 MAIL(一小段節錄):
訪視結果:財產超過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和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標準:無法請領各項補助,感謝您的關心。
既然政府單位訪查確認不符合條件了,就直接撤圖跟撤影片。感謝以上諸位留言的關心。
參考網址:
台南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作業規定 http://social.tainan.gov.tw/data.php?func=show&id=219&iid=104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請領條件為何? http://www.bli.gov.tw/sub.aspx?a=AG7gqZVm0VU%3d
以下是「台南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作業規定」裡的一段:
(三)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二點五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
(四)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
(五)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者。
以前最落魄的時候是四個大人共用其中一個人的薪水2萬塊過生活,其他三個找工作中+租房子,收到國民年金時本想去申請減免,但也礙於「全家人口」這一條規定,將我有錢老爸的財產算進來平均一下就超過了不少,當然也還是要繼續繳那筆三人份的國民年金,但天曉得我們根本沒從他那裡拿到一毛錢,生病的不敢看病,我們連那一百五的掛號費都不想再多繳,有車的不敢騎車,寧可提早一小時出門搭公車+走路(捷運嫌太貴),吃飯一定自己開伙,醬油和糖絕對不能少,因為滷一鍋油豆腐可以配飯吃一個星期...
這位老人我不曉得是不是一樣,但看到這種還是多少有些感慨,希望這位老人家是真的能有機會分享到「全家人口」的平均收入來使用過活...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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