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rlmvp wrote:先別去議論廢除或贊成死刑反而應當回頭去看以前「湯英伸」死刑案例 這個案子要是他只是因為衝突激憤殺了他的老闆,不要把已經逃離的老闆娘追回來殺害,又把2歲多毫無行為能力甚至無法指認他的女嬰也殺害的話~我想,以18歲毫無前科、再加上並非預謀殺人、衝突後殺人的背景因素要判死刑應該機會不高~
cclelouch wrote:昨天,最近一直大聲疾...(恕刪) 因為你怎麼證明他是真心悔過,這太自由心證了做了壞事再悔過,是真的悔過,還是想緩刑而悔過who knows?多少人做了壞事才知道後悔,那被他殺死的人怎麼辦?算自己隨小?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麼活生生的被殺死,永遠也看不到這個人怎麼樣的正義才是正義
嗯~能誠心悔過真的很好但是悔過與判死刑應該分開若是真的悔過,那心中應該是平靜、是寬闊的,應該樂於面對死刑,而且也樂於將自己器官全數捐贈,幫助其他需要幫助的人,也可以救回數條生命,對自己曾經付過的錯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