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財帛 wrote:
只要實行。。住者有其屋
自己名下沒有房屋而租用他人房屋者,可以依政府收購公共設施的標準向房屋所有者要求申購。所有人不得拒絕。
台北市房屋閒置達6個月以上者,政府可以將它標售。購買人應為沒有房屋者。標售價格也是政府收購公共設施用地的標準。多人申購時抽籤之。
這個看起來好像有用
增加量價格自然跌
不過兄台你忽略了在房地產一個核心價值
做價
這招以前國泰出事那個立委就用過了
只是他比較倒楣
遇上的執政者跟現在不一樣
下場很悲慘
同一區有人賣50萬一坪
其他人就不願賣40萬
50萬成交是真是假都沒差
重點在他有一個記錄
買地養地現在時機不好沒關係
反正有的是錢放著慢慢養
你沒看淡水新市鎮養多久了
這跟民主政治沒關係
這跟人性有關係
馬克思本人是一個人道主義者
但實際上的展是一樣變成有某些人利用這種觀念來要權利玩弄其他人
在共產社會有權比有錢有用
在民主社會有錢比有權有用
馬克思本人錯在太理想了
他把每個人的價值觀都想成跟他一樣如此美好
注定要失敗的
中國大陸人民你去比較一下當年在文化大革命下出生的人
與開放後成長的年輕人相比看看有差多大
唯一不變的是嘴巴都不會吃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