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啥車留下就不算 肇逃?標準的台灣官方腦殘說法其實跟改車等於飆車族550重機才可上快速道路這些規定一樣腦殘「人」才是重點肇事駕駛若非無法行動,需協助救護傷患!這樣不算肇逃是不是? 那遺棄罪起訴好了耶,司法英雄勒?
原來"肇事逃逸"這個罪的定義是這樣阿?雲林警察局的局長的講法真是讓人大開眼界以後出車禍,吐個口水,讓警察去驗DNA,這樣也可以不算肇事逃逸吧!我也有留下可以追查的東西阿!真是好方法!在台灣果然還是靠"關係"最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