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是看產業的, 不是每種都適用但是實務上又很ooxx, 變成每種都責任制如果你不能接受先去檢舉之後趕快開104再找吧勞基法是保障公司不能違反勞基法而不是保障你不會被資遣這種小公司不待也罷會不會勞委會大長官又丟一句:22k你不做連1毛都沒有
員工手則每間公司都有基本上這種東西 你只要簽名就表示認同對公司來說就是你沒有異義就跟薪資待遇一樣 你覺得待遇差 就另尋高就你覺得待遇不錯 那就是不合理也當合理基本上你要去抗衡 我只能說傷勞傷財傷時間樓上也有人說囉 勞基法只保障勞工不然就是請樓主去考政府機關工作 ....如果像樓主的疑問 哪天跟公司告了起來先不要管哪個有效用啦 先想想你花那些時間跟金錢划的來嘛看樓主選擇囉
只要勞雇雙方同意基本上,除非你不做,告上勞工局公司規則是無效(另外,保密條款,要看合理與否)但光在調解階段,就有的玩了一般勞工其實是很弱勢的不過法規建議還是搞清楚該有的證明文件自己隨時傳便便,免得哪天被砍或者用很荒繆的理由找你麻煩時才有辦法證明建議,可先打電話到勞工局二科,先電話諮詢詢問有何處理方式北縣市在這邊的諮詢管道都還蠻暢通的(1999)加油!為了工作,大家都只能捏著過日子
勞基法施行細則勞動基準法看完妳公司的條文~就只有第五條"沒加班費"有爭議~~一般勞工領的薪資如低~就應該有加班費~如是管理階層的~月領好幾萬的~一開始就說好是責任制的那就沒法去告它~要看階級而定~~~妳公司特休沒休完還能變現金~這點算不錯~很多公司是歸0~再給大家一個觀念~年終因為沒有法律規定~~所以公司沒有給~這點沒法可告~只能說公司有沒有良心~還有很多人都說很白了~~除非你確定不幹了~你跟你公司爭取到的金額大於你所付出的金錢與時間~~這時你才去告公司~~不然....就算你告贏了~但你付出的比得到的少~~那你只是單純的贏了理而已~~~妳看完可能會很灰心~~但現實就是這般~~所以~現階段先騎驢找馬~等有好工作再跳~~加油囉~~!!!
感謝各位的建議~小女子很受用~目前跟公司的階段 不至於走到撕破臉~單純只是很好奇...畢竟這種不走勞基法的小公司~個人還是第一次"呆"....@@"所以 有點驚訝 也有點錯愕~~但也有點來不及~~@"@所以 一切真的只能如各位說的~~一是不幹我最大~把老闆Fire!!!二是 騎驢找馬~~有好的在逃離~~而我也深信~~不走勞基法的小公司在這社會當中~~還是很多很多的~~隱藏在社會上的每個角落霸了....所以 各位勞工們!!!!為了那四個小朋友~~~好好幹吧!!!!!薪水...就當每個月的遮羞費吧!!!!@"@
kai520 wrote:勞基法適用於公家機關,私人企業就只能各安天命。政府只照顧公家機關,私人企業如要溫飽,只能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能說.....勞基法是三小? 勞基法不是說 適用於公家機關..只要是勞工 還有符合適用行業範圍都是適用勞基法....私人企業 也有很多都是照勞基法的上市 上櫃 公司基本上都是...小公司 只能自求多福了...基本上 不照勞基法的公司 就不要做了找一間正常的公司......也不必去爭 因為勞工永遠都是弱勢